【招标结果】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成交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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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乌海市 | 采购单位 | 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内蒙古广联恒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成交人公示(招标编号:2023JYXMZXHC185-JL)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中标人:内蒙古广联恒管理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10.080000 万元
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成交人公示乌海市海渤湾 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报 告,现公布成交人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乌海市海渤湾区城市棚户区安置区配套市政道 路工程监理服务 2、 成交人:内蒙古广联恒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元 3、公示时 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开标结果 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处理。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九部委第 23 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 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乌海市海勃湾区交通局)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联 系 人:*** 联系电 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海市 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 29 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邮箱:nmgjyxmzx@163.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海市海勃湾区交通局)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一街坊 29 号综合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mgjyxm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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