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第二十五标段: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购置及运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第二十五标段: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购置及运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九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第二十五标段: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购置及运输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包头市鑫华鑫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第二十五标段: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购置及运输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九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 临NK2023-007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88万亩)第二十五标段: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购置及运输工程 临NK2023-007-02-25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包头市鑫华鑫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3月31日,共计:91(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德贤公馆项目;2.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北重一中恒大学府校区建设项目;3.中国二冶集团包头市职工健康休养中心改扩建项目;4.景晟学府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 (EPC);5.景晟学府建设项目总承包 (EPC);6.远洲大都汇 B 区(162 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涵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479461.9800 |
工期(交货期) | 91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4.4万亩(第十三标段保温板(挤塑板)购置及运输工程;2.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3.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挤塑聚苯板;4.“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项目(新华二支渠0000~8012、 西乐分干渠西渠支渠0000~16483) 材料三标段;5.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苯乙烯保温板;6.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聚乙烯保温板。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吉林省联益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478720.17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1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土默特左旗农业水价改革项目材料采购询价;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4.85万亩(第十五标段聚烯泡沫板购置工程);3.长春创新产业园项目保温板询价采购项目;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程保温板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5.高新区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 (材料采购二标段);6.廊坊四通化工建材有限公司聚苯乙烯保温板;7.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有限公司聚苯乙烯保温板。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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