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学生公寓、餐饮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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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负责代建的内蒙古工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学生公寓、餐饮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代建的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学生公寓、餐饮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评定分离)。依据《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9647.6㎡,主要建设内容,东区:总建筑面积28469.22㎡,其中研究生公寓建筑面积19560.04㎡,5#学生公寓建筑面积8240.65㎡,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68.53㎡;西区:总建筑面积131178.37㎡,其中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8233.06㎡,2#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1788.04㎡,3#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7551.17㎡,4#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3352.98㎡,餐饮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839.51㎡,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23413. 61㎡;以及信息化工程、人防建设、设备购置。
2.项目总投资:87225.36万元。
3.建设地址: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院内,分为东区、西区两部分,西区北侧为金海路,西侧为金七道。
4.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
5.服务期: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该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时止(计划于2024年2月1日提供图纸,3月14日前出具经审核合格的清单及控制价)。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服务范围
1.编制概算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负责招标答疑及清标工作。
2.按照批复文件及概算,负责进行概算与清单预算的对比分析,超概风险分析。
3.与中标单位核对工程量工作,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项目实施阶段如有需要)。
4.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关于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答疑。
5.配合完成评标结果复核工作。
6.招标人根据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人员需符合附件1的要求。
4.业绩要求:近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三项造价咨询类似项目。
注:1.近五年度是指2019、2020、2021、2022、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造价咨询类似项目:是指招标控制价(同一项目专业工程可累加)为1亿元及以上或结(决)算审定金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发送至招标人邮箱(nmgdjj@sina.com),文件名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月22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23室。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括完成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咨询人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咨询人自行缴纳)。
2.报价依据: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费用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
2.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八、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
附件:1.拟派项目服务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月15日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9647.6㎡,主要建设内容,东区:总建筑面积28469.22㎡,其中研究生公寓建筑面积19560.04㎡,5#学生公寓建筑面积8240.65㎡,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68.53㎡;西区:总建筑面积131178.37㎡,其中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8233.06㎡,2#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1788.04㎡,3#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7551.17㎡,4#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3352.98㎡,餐饮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839.51㎡,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23413. 61㎡;以及信息化工程、人防建设、设备购置。
2.项目总投资:87225.36万元。
3.建设地址: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院内,分为东区、西区两部分,西区北侧为金海路,西侧为金七道。
4.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
5.服务期: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该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时止(计划于2024年2月1日提供图纸,3月14日前出具经审核合格的清单及控制价)。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服务范围
1.编制概算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负责招标答疑及清标工作。
2.按照批复文件及概算,负责进行概算与清单预算的对比分析,超概风险分析。
3.与中标单位核对工程量工作,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项目实施阶段如有需要)。
4.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关于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答疑。
5.配合完成评标结果复核工作。
6.招标人根据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人员需符合附件1的要求。
4.业绩要求:近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三项造价咨询类似项目。
注:1.近五年度是指2019、2020、2021、2022、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造价咨询类似项目:是指招标控制价(同一项目专业工程可累加)为1亿元及以上或结(决)算审定金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发送至招标人邮箱(nmgdjj@sina.com),文件名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月22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23室。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括完成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咨询人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咨询人自行缴纳)。
2.报价依据: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费用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
2.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八、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
附件:1.拟派项目服务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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