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10个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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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10个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0个站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公告
招商单位简介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告媒体、旅游经营、商业贸易于一体,多种业务相结合的国有企业。成立以来,通过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深度挖掘站车广告资源,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客站商贸服务品质,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服务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
一、招商项目
我公司计划于近期开展媒体招商工作。此次招商项目设1个包件,内容为包括:呼和浩特东站、呼和浩特站、包头站、集宁南站、东胜西站、托克托站、东胜东站、准格尔站、萨拉齐站、察素齐站,共计10个车站广告媒体。(详见下表)
二、招商方式
本次采用网上公开起价竞价招商方式,在满足本次招商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经营使用权人结果将以价高者得。
保证金50万元,阶梯价1000元/次。
三、经营权限:三年。
四、10个站广告媒体细则
注:1.中商后以上广告媒体若甲方有需求,甲方可进行使用,同时对甲方使用的合同约定媒体,按中商价及使用时间给予乙方减免、顺延等方式进行核算。
2.中商后以上所有广告媒体现状进行交接,媒体设备及电线路维修、维护、接电、安装等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商人需将媒体完整交付于招商单位,媒体使用权归招商单位所有。
五、招商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商项目的质量,要求招商响应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1、招商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合法的广告业和广告代理经营资质,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2、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时间为准),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存续,且保持正常经营(招商响应人需提交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4、招商响应保证金: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单位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参与竞价招商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200014163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逾期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取消招商响应人竞价资格。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
5、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4年2月1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招商响应人近三年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与招商人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不良记录。
6、招商响应单位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招商响应单位。
六、经营费用缴纳方式
经营权期限内采取“按半年支付”原则进行支付,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打款,先付款后使用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经营费用。若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媒体租赁费,招商方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单位执行的招商项目且不得损坏。
七、中商人签约方式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建议此次合同签订方式改为“1+1+1共计三年一次招商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首年合同,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中商项目分期授权共计三年经营权限,但首合同期满后,剩余年度采取一年一续签,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人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合同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问题即为实质性违约:
1.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向招商人缴纳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签约主体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将广告媒体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招商人自动终止授权中商人全部上刊权力,招商人随时要求中商人上刊广告全部下刊并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同时赔偿招商人当年合同实际损失额的30%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及其它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追究和赔偿要求。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发布的命令、规定、制度、办法、防控措施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规定、要求等,致使合同终止、中断或媒体占用情况,合同双方依据实际经营时间据时结算。
九、时间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2月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15:00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9日- 2月20日
竞 价 时 间:2024年2月21日 15:00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3.招商文件的获取:线上报名成功后,竞商人需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递送至招商单位。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请与招商单位联系获取。进行本项目招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竞商报名表(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4.报名联系人:高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0471-2244915、13848414428,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恒诺大厦四楼。(竞商报名表式样见附件或电询电子版)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4915 联系人:高 雅
招商程序咨询电话:13848414428 联系人:张文珉
招商公告网上下载、查询:http://zs.95306.cn
开户行: 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60202150920001416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商响应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标前响应保证金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招商响应单位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日期2024年 月 日15:00时前)。
招商信息咨询事宜联系电话:0471—2244915
由于招商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招商,已交纳过响应保证金的招商响应单位,需出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的交款凭证。
招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商响应单位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或未经招商单位同意修改招商响应文件的。
(2)存在串通竞商,或者严重影响招商纪律等违规行为的。
(3)以他人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竞商、中商的。
(4)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的。
(5)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缴纳经营费用的。
招商响应保证金交纳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招商文件)。
十二、招商公告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招商单位简介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告媒体、旅游经营、商业贸易于一体,多种业务相结合的国有企业。成立以来,通过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深度挖掘站车广告资源,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客站商贸服务品质,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服务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
一、招商项目
我公司计划于近期开展媒体招商工作。此次招商项目设1个包件,内容为包括:呼和浩特东站、呼和浩特站、包头站、集宁南站、东胜西站、托克托站、东胜东站、准格尔站、萨拉齐站、察素齐站,共计10个车站广告媒体。(详见下表)
二、招商方式
本次采用网上公开起价竞价招商方式,在满足本次招商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经营使用权人结果将以价高者得。
保证金50万元,阶梯价1000元/次。
三、经营权限:三年。
四、10个站广告媒体细则
序号 | 站名 | 规格(m) | 数量 | 面积 | 媒体形式 | 媒体位置 | |
长(m) | 宽(m) | (块) | (㎡) | ||||
1 | 呼和浩特东站 | 10 | 3.1 | 1 | 31 | 灯箱广告 | 一楼直梯两侧灯箱 |
7 | 3.1 | 1 | 21.7 | 一楼直梯两侧灯箱 | |||
7 | 3.2 | 2 | 44.8 | 二楼LED显示屏两侧 | |||
30 | 3.2 | 1 | 96 | 二楼显示屏背面大灯箱 | |||
4.2 | 2.8 | 6 | 70.56 | 2-7站台地道口门楣 | |||
4.8 | 2 | 12 | 115.2 | 出站通道两侧墙灯箱 | |||
9.6 | 2 | 6 | 115.2 | 出站通道厅两侧墙灯箱 | |||
8.2 | 2 | 2 | 32.8 | 补票室上方及对面灯箱 | |||
10.7 | 2 | 1 | 21.4 | 补票室北侧上方 | |||
12 | 3.5 | 3 | 126 | 二楼东西侧上方 | |||
9 | 3 | 2 | 54 | 二楼北侧上方 | |||
1.8 | 3.5 | 14 | 88.2 | 地下出站口 | |||
3.24 | 3.84 | 8 | 99.54 | 包柱广告 | 地下通道出站口包柱灯箱 | ||
3 | 12 | 16 | 576 | 站房外包柱灯箱 | |||
3.24 | 4.24 | 8 | 109.90 | 一楼候车厅包柱灯箱 | |||
3 | 6.98 | 6 | 125.64 | 二楼候车厅贵宾区包柱 | |||
3.14 | 12 | 12 | 452.16 | 二楼候车厅天井周围包柱灯箱 | |||
3.6 | 2 | 32 | 230.4 | 灯箱广告 | 北场地道 | ||
4.5 | 2.8 | 6 | 75.6 | 北场地下通道楼梯口 | |||
8 | 1.6 | 6 | 76.8 | 北候车室夹层 | |||
6 | 1.6 | 2 | 19.2 | ||||
6.5 | 1.6 | 4 | 41.6 | ||||
小计: | 151 | 2623.7 | |||||
2 | 呼和浩特站 | 4.72 | 1.72 | 4 | 32.47 | 灯箱广告 | 地铁出站地道 |
4 | 1.72 | 3 | 20.64 | ||||
3.2 | 1.8 | 2 | 11.52 | 出站地道 | |||
6.4 | 2.1 | 1 | 13.44 | ||||
2.54 | 5 | 2 | 25.4 | 出站厅 | |||
3.2 | 1.8 | 22 | 126.72 | 出站地道 | |||
4.5 | 3 | 2 | 27 | 包柱灯箱 | 出站厅 | ||
4.5 | 2.8 | 2 | 25.2 | ||||
4.5 | 2.3 | 4 | 41.4 | 灯箱广告 | |||
小计: | 42 | 323.79 | |||||
3 | 包头 | 3.6 | 1.8 | 4 | 25.92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3.6 | 1.8 | 32 | 207.36 | 出站地道 | |||
4 | 集宁南站 | 3 | 1.5 | 5 | 22.5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小计: | 41 | 255.78 | |||||
合计 | 234 | 3203.27 | |||||
5 | 东胜西站 | 2 | 7 | 2 | 28 | 包柱灯箱 | 候车厅 |
3 | 2 | 6 | 36 | 灯箱广告 | |||
6 | 2 | 4 | 48 | ||||
4.5 | 1.5 | 1 | 6.75 | ||||
3.5 | 2 | 2 | 14 | ||||
2 | 3.5 | 2 | 14 | ||||
2 | 3 | 4 | 24 | ||||
6 | 2 | 2 | 24 | 出站厅 | |||
3 | 1.5 | 16 | 72 | 出站地道 | |||
4 | 1.5 | 1 | 4 | ||||
小计: | 40 | 270.75 | |||||
6 | 托克托站 | 3 | 1.8 | 14 | 75.6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7 | 东胜东站 | 3 | 1.8 | 12 | 64.8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8 | 准格尔站 | 3 | 1.8 | 12 | 64.8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9 | 萨拉齐 | 3 | 1.5 | 10 | 45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10 | 察素齐 | 3 | 1.5 | 20 | 90 | 灯箱广告 | 出站地道 |
小计: | 68 | 340.2 |
注:1.中商后以上广告媒体若甲方有需求,甲方可进行使用,同时对甲方使用的合同约定媒体,按中商价及使用时间给予乙方减免、顺延等方式进行核算。
2.中商后以上所有广告媒体现状进行交接,媒体设备及电线路维修、维护、接电、安装等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商人需将媒体完整交付于招商单位,媒体使用权归招商单位所有。
五、招商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商项目的质量,要求招商响应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1、招商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合法的广告业和广告代理经营资质,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2、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时间为准),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存续,且保持正常经营(招商响应人需提交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4、招商响应保证金: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单位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参与竞价招商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200014163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逾期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取消招商响应人竞价资格。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
5、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4年2月1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招商响应人近三年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与招商人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不良记录。
6、招商响应单位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招商响应单位。
六、经营费用缴纳方式
经营权期限内采取“按半年支付”原则进行支付,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打款,先付款后使用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经营费用。若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媒体租赁费,招商方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单位执行的招商项目且不得损坏。
七、中商人签约方式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建议此次合同签订方式改为“1+1+1共计三年一次招商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首年合同,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中商项目分期授权共计三年经营权限,但首合同期满后,剩余年度采取一年一续签,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人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合同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问题即为实质性违约:
1.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向招商人缴纳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签约主体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将广告媒体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招商人自动终止授权中商人全部上刊权力,招商人随时要求中商人上刊广告全部下刊并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同时赔偿招商人当年合同实际损失额的30%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及其它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追究和赔偿要求。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发布的命令、规定、制度、办法、防控措施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规定、要求等,致使合同终止、中断或媒体占用情况,合同双方依据实际经营时间据时结算。
九、时间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2月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15:00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9日- 2月20日
竞 价 时 间:2024年2月21日 15:00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3.招商文件的获取:线上报名成功后,竞商人需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递送至招商单位。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请与招商单位联系获取。进行本项目招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竞商报名表(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4.报名联系人:高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0471-2244915、13848414428,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恒诺大厦四楼。(竞商报名表式样见附件或电询电子版)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4915 联系人:高 雅
招商程序咨询电话:13848414428 联系人:张文珉
招商公告网上下载、查询:http://zs.95306.cn
开户行: 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60202150920001416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商响应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标前响应保证金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招商响应单位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日期2024年 月 日15:00时前)。
招商信息咨询事宜联系电话:0471—2244915
由于招商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招商,已交纳过响应保证金的招商响应单位,需出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的交款凭证。
招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商响应单位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或未经招商单位同意修改招商响应文件的。
(2)存在串通竞商,或者严重影响招商纪律等违规行为的。
(3)以他人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竞商、中商的。
(4)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的。
(5)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缴纳经营费用的。
招商响应保证金交纳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招商文件)。
十二、招商公告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