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公告】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308-150222-04-01-355682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内发改基础字〔2023〕12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央投资补助资金及包头市自筹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立项批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1219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西南梅令山村北侧约1.2公里处(起点桩号K213+000),顺接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经忽鸡沟、大庙、石拐新区,终点止于东河区壕赖沟村西北侧(终点桩号K261+400),与国道110线K665+260处相接。主要控制点:固阳县、金山工业园、石拐区、明阳工业园、东河区。推荐路线全长48.4公里,其中,利用既有国210线二级公路改建16.9公里、新建31.5公里。全线设置长隧道1601米/1座;设置大庙、石拐新区、东河北共3处互通式立交。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约34.93亿元。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分离式路基宽2×12.7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2—2014)执行。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4JT029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招标
数据决策中心:(1)总体集成服务,支持对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与展示,数据自动抽取并实现数据分析、报表导出,为决策提供支持。
(2)支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TOOC视频信息系统等系统互通,支持与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数据上传等功能。
OA协同平台:(1)网站主页建设: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主动发布与项目相关的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党建信息。
(2)OA办公系统: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内置业务模块和流程,包括:个人事务、用印管理、文件管理、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会议报告管理。
(3)按照建设管理办法定制业务报表、业务流程。
智慧工地建设:包括隧道信息接入、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检监控信息接入等。
工程管理软件系统服务:包括投资控制管理、计划进度管理、安全风险动态管理、质检资料管理、质量安全检查、试验检测管理、环水保管理、电子档案管理、农民工动态管理、原材料管理。
质保资料与档案电子化服务:包括质保资料电子化系统与档案电子化系统应用服务。
综合信息服务:工程信息化平台运行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建管办数字会议中心建设、视频宣传片等。
1095
297.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3月07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六、其他说明
    1.招标条件: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121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1056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包交发〔2023〕486号)文件批准。
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及包头市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信息化建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开标一览表填写“1095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bt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uri=/customframe4bid/login_TP,网址下同)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然后办理入库手续。CA数字证书及入库的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网址下同)“交易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企业主体库入库流程及所需资料”。之后投标人需到交易中心三楼“预留窗口”或者到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自行激活绑定CA数字证书。入库手续投标人需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办理,具体登录流程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建设工程”。投标人如若还不清楚办理方法可依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3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致电软件公司0472-6862119或4009980000。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jnmxm@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BT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BTTF)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包头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www.btggzyj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由于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失效或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4.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5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999068 1232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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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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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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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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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jnm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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