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澳管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 临NK2024-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 临NK2024-001-01-44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5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澳管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000 |
工期(交货期) | 共计:28 2024 年 3 月9 日-2024 年 4 月 5 日(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樊宏伟 |
企业业绩 | 1、2020年杭锦旗锡尼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施工三标段2、鄂尔多斯市国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聚乙烯PE管材采购项目3、2023年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蓝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4、乌拉特中旗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材料第九标段:管道材料购置5、2024年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龚吉仁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罐管道、主管道、水汇系统采购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龙马源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808907.2000 |
工期(交货期) | 28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白有祥 |
企业业绩 | 1、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乌拉特中旗水利水保项目(2021年)材料采购2、乌拉特中旗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六标段:管道材料购置3、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6.75万亩)第二十八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甘肃天业节水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806415.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9日 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4月5日 共计:28(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智 |
企业业绩 | 1、镇原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020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和乌盖乌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工程第八标段3、临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第二标段)4、2022年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VC-U和PE管材及管件购置5、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PVC-M管材管件项目6、202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和德岭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管道材料购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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