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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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471-5318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471-53184***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总队采购工作,优化采购活动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征集有意向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总队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库。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
(二)具备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以及组织开标、评审(包括接收和评审实物样品)和档案存放的场地,具备符合财政监管部门规定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代理协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被依法取消资格,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或被列入财政部门建立的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不得报名。
(注: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征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见附件)参与报名。
(一)公告时间:2***24年4月5日至2***24年4月14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在公告时间内发送至邮箱nmgxfdljg@163.com 参与报名。  
(三)现场遴选时间和地址:2***24年4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四)联系人:***  联系方式:***471-53184***6  
四、资料审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佐证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3.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拟为我单位提供服务团队相关情况。服务团队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必须参加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服务人员本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服务团队负责人从业年限相关证明材料。
         5.体现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标、评审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附相关平面图、实景图(彩印)和文字介绍等资料;体现具有独立的档案室相关资料(档案室内部应具有装订、存储、安全防护等设施配备)。
      6.近三年(2***21年4月至今,时间以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日期为准)代理中央或地方预算单位采购项目业绩。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及中标(成交)公告截图。
      7.近三年(2***21年4月至今)在各类采购代理机构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提供公司内部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全文复印件,其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业务管理、保密管理、风险应对措施等。
      9.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应当包含代理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资料传递及保管措施,处理质疑、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廉政服务承诺措施,人员组织保障措施,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应急服务保障措施等。
    (注:提供资料均应清晰、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遴选程序
1.报名单位在遴选当天上午9时前到指定地址提交审查资料(自行胶装密封,一式五份),并按照要求参加现场遴选,参加遴选人员为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评审小组首先审查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不得进入后续现场讲解及综合打分环节;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进行讲解,回答评审小组提出的相关问题;(现场讲解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规模、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历程、企业经营理念、企业发展理念等内容;2.企业管理水平、全过程服务等内容;3.企业亮点、历年来的业绩情况;4.针对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培训、保障措施等情况;5.针对工作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4.评审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审查资料和现场讲解进行综合打分;
5.确定入库代理机构数量为资格审查合格报名单位数量的8***%,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舍去后保留整数,上限为3***家。根据综合评定得分,淘汰相应数量排名靠后的单位,其余单位进入总队本级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库。
六、服务需求
服务地区:呼和浩特市
服务内容:
1.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授权范围内,承担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代理服务;
2.指定专人负责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委托的代理业务,并保持人员稳定,密切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必要时赴总队现场协助工作;
3.负责编制采购文件,组织相关专家对需要论证的项目进行论证,及时将论证结果汇总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4.根据项目需要,协助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响应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做好踏勘记录;
5.负责开评标、评审活动现场的组织、协调,根据项目规模调整现场工作人员数量,有效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开评标、评审会议顺利完成;
6.在指定媒体公告采购信息;
7.做好项目质疑、投诉、举报事项处理。项目收到质疑、投诉或举报时,及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并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函报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审核,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质疑、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答复;
8.负责记录、保存采购各环节中的资料,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整套档案,整理装订后及时移交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并对资料内容保密;
9.及时掌握最新采购法律法规,将规章制度修订颁布情况及时告知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安全、高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征集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
公 司 名 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公 司 地 址
 
专 业 特 长
 
公 司 简 介
主要介绍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人员数量及构成,公司获得的荣誉等
注: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附件随报名表一并提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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