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冶建五分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任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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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冶建五分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任务任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截止时间:2024-06-06 14:51:52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西侧
工程造价:***.08元
建筑规模: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医疗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工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的施工。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6月11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人工费由总承包单位代付(具体以本合同总包代付约定的条款为准)乙方配合甲方向业主单位上报该部分的产值,甲方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该部分工程款项,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甲、乙双方每期共同确认工程量后,将乙方分包的当期工程量随甲方总包工程量一并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申报,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申报产值工作,业主拨付该期款项后,付至当期分包结算款的80%给乙方;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给乙方;余下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二年且建设单位退还甲方质量保修金后,由甲方扣除维修费用后(除乙方自行维修的费用外)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的60%,即要求乙方承诺已结清农民工工资,如造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及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3983762
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西侧
工程造价:***.08元
建筑规模: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医疗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工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的施工。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6月11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 工程范围(示例) | 备注 |
医疗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 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医疗综合楼-喷淋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医疗综合楼-消火栓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医疗综合楼-消防防排烟工 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医疗综合楼-消防强电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应急照明系统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消火栓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喷淋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防排烟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火灾自动报警 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
地下车库人防联动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人工费由总承包单位代付(具体以本合同总包代付约定的条款为准)乙方配合甲方向业主单位上报该部分的产值,甲方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该部分工程款项,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甲、乙双方每期共同确认工程量后,将乙方分包的当期工程量随甲方总包工程量一并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申报,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申报产值工作,业主拨付该期款项后,付至当期分包结算款的80%给乙方;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给乙方;余下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二年且建设单位退还甲方质量保修金后,由甲方扣除维修费用后(除乙方自行维修的费用外)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的60%,即要求乙方承诺已结清农民工工资,如造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及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398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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