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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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浩华领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HLS-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636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 1298330365@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南店滨水新村 49 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南店滨水新村 49 号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复。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内蒙古浩华领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 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动智能终端系统采购; 2.2 项目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 采购内容: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采购移动式视频监控系统、移动手持机系统、车辆定位监控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采购预算金额:*** 元;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 4.1 报名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方式:邮箱 1298330365@qq.com 4.3.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如报名人为授权人,须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供应商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2023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为企业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以社保部门或 银行缴纳的社保凭证为准)或承诺; (7)2023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或银行缴纳的纳税凭 证为准)或承诺; (8)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注:【1】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完整 PDF 扫描件)。资料提供不清晰或不全 者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上 午:9:00-12:00,下午:2:30-5:00 发送获取文件资料到邮箱:1298330365@qq.com,经审查 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5.2 获取地点:邮箱 1298330365@qq.com 5.3 文件费用:500 元/标段/每投标人 6、公告发布媒体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 29 号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党政机关大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浩华领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南店滨水新村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983303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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