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4-07-21

【招标结果】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五原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巴彦淖尔市九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唐山康宇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五SL2024-017000000
公告标段(包)编号:五SL2024-017-01-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五原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巴彦淖尔市九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 五SL2024-017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五原县2024年村网改造、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标段 五SL2024-017-01-02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五原县开标室1号
公示期 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4日止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唐山康宇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00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53日历天 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于海奎
企业业绩 1.岚县2021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塑管采购项目 2.武邑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19标段 3.奈曼旗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第二批)管材采购 4.2021年沙河市新城镇册井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2022年沙河市白塔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2023年滦州市油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四标段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北亚塑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403997.8600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53日历天 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王伟
企业业绩 1.玉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 2.武川县可镇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及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3.临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旧管网改造项目(古城项目区)管材购置工程第六标段 4.迁安市2021年农村饮水项目(第二批)主材管材采购项目 5.土默特右旗村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美岱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配水管网) 材料采购二标段 6.迁安市2023年农村饮水项目(第一批)PE 管材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北兴盛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403173.1500
工期(交货期)天 计划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53日历天 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闫建忠
企业业绩 1.丰镇市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材供货项目 2.奈曼旗2022年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管材 3.玉田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设备采购A包 4.涞源县2021年金家井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5.喀左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管材、管件)第四标段 6.磴口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物资第四标段 7.定州市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标段工程 8.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伟村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第五标段(管道材料购置)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五原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巴彦淖尔市九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13327113417
招标人电子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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