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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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防系统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安防系统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 沈阳市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BKQ-W1008
项目名称:安防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采购内容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安防系统建设
项目采购含6台落地式请销假终端、6台审批终端、2台执*勤终端、63台人脸抓拍对比摄像机、2台目标识别超脑边缘计算主机等设备及各类配件辅材,并对前端设备、各平台软件进行系统配置和平台授权,无缝对接营院综合管理平台、安防综合管理平台、人员请销假管理软件。
合同签订后30天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 由中标单位承担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60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 沈阳市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所报项目包号;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lnzb119@163.com,发送邮件后需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样品:不需要提交样品
现场踏勘:不需要现场踏勘
标前答疑会:不需要标前答疑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项目监督人:傅先生,电话:15596187713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袁鹤铭、周新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袁鹤铭、周新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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