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10-01

【招标公告】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 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2024FE2336NMF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生 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2.175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 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 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 85-8号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dgjzb04@126.com 招尿人或英箱椽代理袍±要缄人(夷氦柴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 施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 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 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 配套办公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2-2024FE2336NMF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一期配套设施-配套办公 家具、生活家具、操作台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回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囗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供货期: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甲方所订购的本合同 项下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甲方有权进行供货抽检】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总预算***元,其中办公家具5323983元,生活家 2228447元,操作台1469325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1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 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 次招标。 3. 投标人须为办公家具制造商; 4.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500万元以上类似(家具类供货) 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5. 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囗其他情形 6. 项目分包: 囗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乙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7.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 10.截至逆文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2 囗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止,每日上 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 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dgjzb04@126.com,资料提供不全将被 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草、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承诺函) (4)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 (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为办公家具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500万元以上类似(家具类供货) 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 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 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 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 诺函)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 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 名单。(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 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函) (13)役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甘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 联。(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 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函) (16)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 4 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7)投标报名表 售 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 进行发布。 【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中国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和林格尔新区项目一期工程。具体位置位于呼 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西南端,北至云谷横44路,东至云谷纵43路, 西至云谷纵1路,南至新区横4路。】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 楼1002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ajjcgljwgbs_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九、其他: 5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 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楼 邮 编:01000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ydgjzb04@126.com 6 缴费与获取发票须知: (1)标书费缴纳二维码(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或简称): > (2)标书费获取发票,请扫描二维码: (3)财务电话:0471-2534559。 7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X你口衣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邮编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需递交的报名资料: 1、按照招标公告及资格要求附件中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文件。 2、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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