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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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Z-2024-53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以《巴彦淖尔分公司2024年第21次党委会纪要》( 中共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位于临河新区服务区,临河新区南北区两处共计1672平米闲置空地构建一处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为核心主题的路域宣传阵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缺陷责任期1年。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投资(元)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制作安装临河新区服务区路域宣传阵地项目位于临河新区服务区,临河新区南北区两处共计1672平米闲置空地构建一处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为核心主题的路域宣传阵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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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近 5 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询比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11月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询比文件。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25)按以下要求购买询比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询比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12:00,供应商应于当日上午11:30至12: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25。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04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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