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LED屏幕”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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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采购单位 集宁工务段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LED屏幕"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LED屏幕”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GDBGS-2024-11-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LED屏幕”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集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LED屏幕”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明细详见采购公告内明细
2.技术及质量保证要求:
2.1.亮度≥450cd/㎡、亮度均匀性>0.95、屏幕水平视角140±10度、屏幕垂直视角130±10度、每平方单元板最大功率≤580W/㎡、灰度等级红、绿、蓝各12-14bits、显示颜色43980亿种、换帧频率≥60帧/秒、刷新频率3840Hz、屏幕水平平整度<1mm/㎡、屏幕垂直平整度<1mm/㎡、像数点间距1.2mm、像素密度640000Dots/㎡、像素构成1R1G1B。
3.售后服务要求:
①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②质保期内供货商应对设备安全、质量负责,设备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此同时,相应更换的配件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③质保期内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供货方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派员前往,根据故障情况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毕,故障不排除人员不撤离。因供货方未及时处理,采购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④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对设备安全质量负责,设备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⑤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维修调试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产品须退换。如果在质保期内设备第三次出现相同的故障,则采购方有权自由选择退货或换货,供货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停产损失。
⑥设备自完成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为24个月,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3个月后甲方支付货款的95%,剩余5%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给付。
⑦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货方应免费负责对设备操作、维修进行现场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设备安装验收正式交接后,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属符合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须提供截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所列物资不可分项。。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 20:00至2024年11月17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0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集宁工务段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报名:孟大志/业务咨询:李鹏
电 话: ***85/0474-2242
传 真: /
电子邮件:jngwdclk@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报名成功后,且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评审会议的报价人,在采购评审会截止日期前两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材料科邮箱。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弃标函包括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发送至集宁工务段材料科邮箱jngwdclk@163.com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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