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包头工务段现有生产用车满足不了日常维修使用,计划租赁5辆14座工程车用于日常维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BGW-XLK-2024-01
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维修生产用车租赁
2、服务内容:租赁方需按要求提供车辆(含司机)用于包头工务段新上、响大线日常生产,平均每日工作时长不超8小时,每日最大时长不超10小时,每日运行里程不超300公里。
3、作业地点:包头工务段新上线、响大线
4、租赁车型:14座工程车
5、租赁最高限价(不含税):14座工程车每日580元。从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8.1万元。
6、费用说明:租赁期间所有费用(汽车保养维修、车辆检车费、保险、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油费、过路费、司机工资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或个人,有长期供应招标单位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3、投标单位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4、能够开具正规的车辆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客运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彩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招标车型必须拥有5辆及以上,并要求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车上乘客险每座20万,第三者责任险100万,需提供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企业租赁车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及三年详细的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服务名称、报价(必须为不含税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投标承诺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8)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9)驾驶员要求:投标单位需身体健康不得有不良嗜好和各种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租赁方管理人员指挥、检查。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以乘客的安全为重,确保职工上下班乘车安全。车辆行驶途中不准超速行驶或有其他违章操作行为。
(10)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有完整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及车辆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6、本次招标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各页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车辆租赁服务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书;
4、财务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表;
6、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三年公司利润表(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及车辆管理制度;
9、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
10、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11、招标公告其它要求项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2-2222202,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
3、开标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街坊包头工务段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议价报名表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七、中标及公示
1、中标:最低价中标。
2、公示:中标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工务系统招标信息平台”段内公示栏中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的,经查实后如违反招标文件取消中标单位的签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
业务科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包头工务段现有生产用车满足不了日常维修使用,计划租赁5辆14座工程车用于日常维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BGW-XLK-2024-01
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维修生产用车租赁
2、服务内容:租赁方需按要求提供车辆(含司机)用于包头工务段新上、响大线日常生产,平均每日工作时长不超8小时,每日最大时长不超10小时,每日运行里程不超300公里。
3、作业地点:包头工务段新上线、响大线
4、租赁车型:14座工程车
5、租赁最高限价(不含税):14座工程车每日580元。从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8.1万元。
6、费用说明:租赁期间所有费用(汽车保养维修、车辆检车费、保险、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油费、过路费、司机工资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或个人,有长期供应招标单位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3、投标单位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4、能够开具正规的车辆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客运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彩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招标车型必须拥有5辆及以上,并要求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车上乘客险每座20万,第三者责任险100万,需提供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企业租赁车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及三年详细的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服务名称、报价(必须为不含税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投标承诺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8)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9)驾驶员要求:投标单位需身体健康不得有不良嗜好和各种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租赁方管理人员指挥、检查。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以乘客的安全为重,确保职工上下班乘车安全。车辆行驶途中不准超速行驶或有其他违章操作行为。
(10)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有完整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及车辆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6、本次招标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各页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车辆租赁服务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书;
4、财务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表;
6、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三年公司利润表(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及车辆管理制度;
9、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
10、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11、招标公告其它要求项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2-2222202,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
3、开标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街坊包头工务段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议价报名表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议价编号 | BGW-XLK-2024-01 |
七、中标及公示
1、中标:最低价中标。
2、公示:中标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工务系统招标信息平台”段内公示栏中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的,经查实后如违反招标文件取消中标单位的签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
业务科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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