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发布日期: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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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通辽市 |
采购单位 |
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通辽市兴茂农机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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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CDLHQ-2024-03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
中标人:通辽市兴茂农机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59万元
二、其他: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托,于2024年11月21日
就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
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阿都沁苏木伊和浩坦塔拉嘎查一组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文件编
号:ZCDLHQ-2024-033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供应商:通辽市兴茂农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0元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问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采购
合同。
三、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cs
(3)、本项目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提供截图):
(4)、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
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项目投标。
(6)、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休)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
四、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赀收赀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的费率及指导标准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通辽市兴茂农机有限公司): 1.0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
文件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 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cs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北路西侧孝庄河岸北岸B-2地块I9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4213040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飞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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