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
【招标结果】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WJ-XG-2024015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
2.2 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2.3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 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 ”,“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 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 ”,在弹出窗口 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8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采购项目者,必须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未注册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
4.2 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wzglb.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4.4 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4.6投标报名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
(3)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4)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扫描件各一份;
(5)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6)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10)其他承诺函等。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投多个标段的请投标人按标段分别对应上传相应报名资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E、投标人上传的报名资料中,检验报告及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是指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检验产品名称、结论、签订合同时间、签订金额等即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 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 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 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8.1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在以中标/成交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乘以折扣率95%。
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不乘以折扣率95%。
(2)中标/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成交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8.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8.3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
异议受理邮箱:1422289059@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bjzwj2023@163.com
招标项目编号:ZWJ-XG-2024015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11月第二批服务采购2025年营销检修项目,计量装置拆除施工服务框架
2.2 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2.3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 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 ”,“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 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 ”,在弹出窗口 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8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采购项目者,必须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未注册将影响后续合同签订。
4.2 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wzglb.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4.4 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4.6投标报名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
(3)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4)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扫描件各一份;
(5)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6)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10)其他承诺函等。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投多个标段的请投标人按标段分别对应上传相应报名资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E、投标人上传的报名资料中,检验报告及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是指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检验产品名称、结论、签订合同时间、签订金额等即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 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 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 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8.1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在以中标/成交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乘以折扣率95%。
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不乘以折扣率95%。
(2)中标/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成交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8.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 |
招标项目 | 400元/包段/次 |
采购项目 | 300元/包段/次 |
8.3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
异议受理邮箱:1422289059@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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