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内蒙古联通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活动中心场馆照明工程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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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内蒙古联通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活动中心场馆照明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 年内蒙古联通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活动中心场馆照明工程项目 (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内蒙古联通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活动中心场馆照明工程项目(项 目编号:GKCG2024-13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采购 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 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背景:【为保障内蒙古联通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活动中心场馆照明项目需求,启动本次采购工作】。 1.2 采购内容: 内蒙古联通公司金川活动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三道北口,主要功能为网球 场馆。该场馆目前存在照明设施老化等问题,本次项目实施内容如下: 对现有旧灯具予以拆除,重新安装 LED 体育场专用灯,同时对配电箱开关进行更换。 (采购内容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总预算:【11.7 万元(不含税)】。 1.4 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 1.5 资金来源:成本费用。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 1 名,份额为:100%;1.8 合同期限:【为 6 个月】。 1.9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 实施地域:【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三道北口】。 1.11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依据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限价为(10.53 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 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供审核。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室内施工(含灯光 照明施工部分不小于 500 平米)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 注: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 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及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 截图和查询网址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 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电子合同没有签章页的,须具备甲方水印)。合同以签署日期 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 及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 的将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应答人须承诺在项目竣工后,免费委托具备照明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实施现场照 明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合格的报告: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供审核,该事项在竣工验收支付终验款时会予以核验。 2.6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审核。 2.7 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审核;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8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 1 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及以上-不限行业);高空作业人员至少 2 名,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 作业)。 注:①应答人须提供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有效期内的证书 扫描件、劳动合同、身份证等信息。②以上所有证书均提供原件扫描件以供审核。 2.9 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1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 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时应否决其投标;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 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 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 投标平台(https://www.cuecp.cn)购买比选文件,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4.3.1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招 标采购中心),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卖比选文件时 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等信息,联系电 话请填写手机号,勿留座机,邮箱确保有效可用,因应答人填写联系信息导致联系不畅的,应答人自负后果。然后在“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此项目后点击“项目 跟进”-“购买采购文件”完成比选文件价款的支付,付款方式请选择沃支付,支付完成 后方可下载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售价 0 元。 4.5 供应商注册及 IPASS 办理 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应答截止时间 5 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 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 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应答截止时 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5.2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https://www.cuecp.cn)递交(上传),采购人可拒绝潜在应答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答 文件应答。 5.3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在线唱价(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唱价),各应答人 请于开标后第一时间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uecp.cn)进行线上签名确认。 5.5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5.5.1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 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 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 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技术支持,并给平 台技术支持预留充足的时间解决问题。 5.5.2 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 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5.6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5.6.1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文件的; 5.6.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7 特别提醒: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相关操作流程,请各应答人务必仔细阅读平台操 作手册,并预留充分的时间以便应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如因应答人自身原因影响正常应答,或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反馈或未预留充分时间给予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的,应答 人自负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 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其他说明 7.1 应答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答资格。 7.2 如应答人中选,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 7.3 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姚 美琦,联系电话:***,邮箱:***@139.com。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 采 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 55 号 地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8.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 80 号 2 楼 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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