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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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PZBFW-250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须在屮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 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 构工程检测)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5.信用要求: (1)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 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1月16曰17 时 00分 获取方式:缴纳文件费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 时 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 厦11层1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 厦11层1102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招标人为内蒙古青山 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抗震鉴定服务。 2.计划投资:74万元 3.项目编号:UPZBFW-250101 4.服务范围:检测鉴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结构体系及 其结构布置、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钢材硬度、防护涂层厚度、钢 构件连接、构件侧向位移、构件外观质量与缺陷、安全性及抗震鉴定。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保全庄街以北、古楼西 路以西。 7.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 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 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 构工程检测)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木企业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5.信用要求: (1)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 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nmgxz04@163.com)。资料齐全后,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 送至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0日9时00分至 2025 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6)“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由其对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 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呼市文化客厅抗震鉴定+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 1156 1910 0011 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 号:1021 9101 1567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02月08日上午 09:30 递交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 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 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滨河北路传媒大厦20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mgxz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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