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兰察布市2025年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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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采购单位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2025年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乌兰察布市2025年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2025年公路养护工程 年公路养护工程已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 助,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此招标共涉及4条路线的勘察设计。 2.1.1 G208线K328+554-K341+688段,约13.134公里。 2.1.2 G335线K650+440-K684+839段,约34.399公里。 2.1.3 G209线K201+383-K291+427段,约90.044公里。 2.1.4 S314线K132+440-K133+240段,约0.8公里。 2.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80天 天内或业主另行通知的时间。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2025YHSJ-1
约138.377公里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配合招标服务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同 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 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 不接受 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法 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的获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 区2#楼 楼249房间 房间,办公时间 为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474-8182238。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5.4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 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乌兰察布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上传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供人民币1万元 万元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话:0474-898173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和家园 电话:*** 联系人:***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标段号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025YHSJ-1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2025YHSJ-1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2025YHSJ-1
详见招标 文件投标 人须 知1.4.4。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历要求
2025YHSJ-1
项目 负责人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 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三、、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 审标准
1
评 标 方 法
综合评分相等 时,评标委员 会依次按照以 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 人: (1)第 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 件)评分较高 的优先; (2)评 标价低的投标 人优先; (3) 在2023年度内 蒙古自治区公 路工程勘察设 计企业信用评 价中信用等级 较高的优先; (4)企 业营业执照注 册资金金额较 高的优先;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 文件)评审标 准: (1)投 标文件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 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 按招标文件规 定填报了项目 名称、标段 号、澄清文件 编号(如 有)、勘察设 计周期、质量 要求及安全目 标; b.投标文 件组成齐全完 整,内容均按 规定填写; c.投标函 签署日期在法 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出具日期 同日或其之 后。 d.投标人 提供的各类证 照(指身份 证、职称证、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复印 件均指彩色扫 描件或彩色复 印件,其他资 料的复印件可
为黑白扫描件 或黑白复印 件。所有复印 件应清晰可 辨。 (2)投 标文件上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的签 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3)投标 人按照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供 了投标保证 金: a.投标保 证金金额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的金额,且投 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 保证金采用电 子保函形式提 交,提交的投 标保函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 c.若投标 保证金采用金 融机构保函形 式提交,保函 的实质性内 容、开具保函 的有效期均满 足招标文件要 求。 (4)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 人签署投标文 件的,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 授权人均在授 权委托书上签 名。授权委托 书出具的日期 在本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 同日或在其之 后并在投标截 止日期同日或 在其之前。 (5)投 标人法定代表 人亲自签署投 标文件的,提 供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上签 名。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出 具的日期在本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同日 或在其之后并 在投标截止日 期同日或在其 之前。 (6)投 标人如有分包 计划,符合招 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 知”第1.11款规 定,且按招标 文件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填写了“拟 分包项目情况 表”。投标人 如无分包计 划,应按招标 文件第六 章"投标文件 格式"的要求 形 填写了"拟分 式 包项目情况 评 表",且提供 审 了符合招标文 2.1.1 与 响 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 2.1.3 应 知"第 第1.11 款 性 规定的资质证 评 书。 审 标(7)同 准 一投标人未提 交两个以上不 同的投标文 件,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 外。 (8)投 标文件中未出 现有关投标报 价的内容。 (9)投 标文件载明的 招标项目完成 期限未超过招 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10)投 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 出响应。 (11)权 利义务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 应接受招标文 件规定的风险 划分原则,未 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 未增加发包人 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 义务; c.投标人 未提出不同的 支付办法; d.投标人 对合同纠纷、 事故处理办法 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 在投标活动中 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 对合同条款有 重要保留。 (11))投 标人上传了加 密版投标文 件,且成功解 密。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投 标文件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 写,字迹清晰 可辨,内容齐 全完整: a.投标函 按招标文件规 定填报了项目 名称、标段 号、澄清文件 编号(如 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 额); b.已标价 报价清单说明 文字与招标文 件规定一致, 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 件组成齐全完 整,内容均按 规定填写; d.投标函 签署日期在法 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出具日期 同日或其之 后。 (2)投 标文件上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的签 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3)投 标报价未超过 招标文件设定 的最高投标限 价(如有)。 (4)同 一投标人未提 交两个以上不 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 外。
(5)投 标文件正、副 本份数符合招 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 知”第3.7.4项 规定。 (6)未 出现“投标人 须 知”第 第5.2.4 项 规定的任一情 形。
2.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1)投标人 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资格 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如 有)、勘察资 质证书、设计 资质证书和基 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或基本 账户信息))。 (2)投标人 的资质等级符 合招标文件规 定。 (3)投标人 的类似项目业 绩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4)投标人 的信誉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5)投标 人的项目负责 人资格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 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 知”第1.4.3项 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7)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 知”第1.4.5项 规定。
续上表
条款 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 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 文件)评分分 值构成: 技术建议 书:40分 主要人 员: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 算: 在开标现场,招 标人将当场计算 并宣布评标基准 价。 (1)评标价的 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 报价 (2)评标价平 均值的计 算(四舍五 入,取整 数): 按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 件)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选 取前三 三名(若 不足三名,则选 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 评标价作算术平 均(根据第二 章“投标人须 知”第5.2.4项规 定在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 标基准价计算的 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 值作为评标价平 均值。 (3)评标基准 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 值直接作为评标 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 应对招标人计算 的评标基准价进 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 修正并在评标报 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 基准价在整个评 标期间保持不 变,不随任何因 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偏差 率=100%×(投 标人评标价-评 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 留10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 建议 书
4 0分
勘察设 计工作 量及计 划安排
勘察设 计的质 量保证 措施、进度保 证措 施、安 全保证 措施
后续服 务的安 排及保 证措施
8分
8分
8分
根据对勘察设 计工作量及计 划安排等情 况,得 得4.8~8分。
根据对勘察设 计的质量保证 措施、进度保 证措施、安全 保证措施等情 况,得 得4.8~8分。
根据对后续服 务的安排及保 证措施等情 况, 得4.8~8分。
对招标 项目的 理解和 总体设 计思路
8分
根据对招标项 目的理解和总 体设计思路等 情况, 得4.8~8分。
招标项 目勘察 设计的 特点、关键技 术问题 的认识 及其对 策措施
8分
根据对招标项 目勘察设计的 特点、关键技 术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施 等情况, 得4.8~8分。
2.2.4(2) 主要
人员20分
项目负 责人任 职 资格与 业绩
20分
在满足资格审 查条件(项目 负责人最低要 求)的基础 上,作为项目 负责人或技术 负责人完成 过1条二级及 以上公路土建 工程的勘察设 计工作每增 加1项 加8分,本项 最高得8分。
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项目负 责人最低要 求) 得12分;
2.2.4(3) 评标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 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 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 值;E1=0.02;E2=0.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2.4(4)
其 他 因 素
履 约 信 誉
绩25分
5分 履约信
类似勘 察设计 项目业 绩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 件(业绩最低要 求)基础上,近5年 内 (2019年12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以施工图 设计批复时间为 准),每增 加1条二级及以上公 路土建工程勘察设 计工作的加5分,本 项最高得10分。
5分
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信誉最 低要 求)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 3.6.1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 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 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 东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 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 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 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 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 人及 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 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 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 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 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 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 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 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温馨提示: 一、数字证书办理: (1)实体CA网上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客户电话:0471-962366,办理网址:https://erp-service.nmgca.com:6043/#/home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客户电话:400-0471-888、0471-5317961,办理网址:https://www.yztca.com/ (2)实体CA现场办理 乌兰察布市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号楼343室 内蒙古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5848491200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3224740077 办理材料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内蒙古CA办理须知》、《内蒙古一证通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办指南》(3)移动证书办理(标证通) 客服电话:400-9980000 (4)内蒙古自治区不同盟市的CA锁通用,可通过内蒙古CA互认系统进行互通跳转,不同地区数字证书办理、续费请联系当地数字证书办理公司。 二、数字证书(CA)绑定及主体信息注册: 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后,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进行CA绑 定,绑定完成后登录CA互认系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注册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从CA互认系统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 系统,首次跳转进入系统后,需点击左上角【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进行信息同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 754/xzzq_4759/index.html 《诚信库操作手册》 三、招标文件下载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使用ie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在【一网通办】栏目下选择【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凭数字证书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主体信息库可在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内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注册入库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登录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后,在【投标阶段】菜单下进入【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查询】页面可选择获取银行子账号,或办理电子保函缴纳 保证金。缴纳前请仔细阅读【保证金查询】页面的特别提示。 五、详细投标流程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乙方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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