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服务项目(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布日期:2025-02-20
【招标结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服务项目(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乌海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没箱濯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服务项目(一)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南京国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
公司2025 年基建服务项目(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SJS2025-NM-WG-007)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 年基建服
务项目(一)(项目编号:SSJS2025-NM-WG-007)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
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
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5 年
02月19日至2025 年02月24日17:00止。
| 板 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 选人排 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 价(%) | 质量 (真实性 承诺) | 框架服务期 限 |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情况 | 评标情 况 (综合 排序) |
| 2025年基 建工程环 境监测及 环境保护 验收框架 采购 | 第一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8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融 |
| 第二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 92.5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 序第二V |
| 第三 | 南京诺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92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三 |
| 2025年基 建工程水 土保持监 测、水土保 持设施验 收框架采 购 | 第一 | 内蒙古大地环保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 92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合同签订之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 第二 | 内蒙古华强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 ***.8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二 |
| 第三 | 内蒙古绿川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 93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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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段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1 | 内蒙古华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
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
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 Sszb2025@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
0471-3***00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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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
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④)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
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
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
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
投(中)标资格2年。
20 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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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凼)在限责仁公
司乌海超 i>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没箱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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