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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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JSD-2025-CG0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8.0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银行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3.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保凭证
为准);
4.(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银行资信
证明;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 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
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
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本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网页版截图;
9.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
录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委托,
就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JSD-2025-CG005
3.预算金额:***.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银行或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3.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保凭证
为准);
4.(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银行资信
证明;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
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
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本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网页版截图;
9.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
录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2月25 日至2025年03月03 日,每个工作日上
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银行或社保机构缴纳的社
保凭证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银行或税务机关
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
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
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本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网页版截图;
10)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
记录截图。
特别说明: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料
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拒绝接收。
五、招标文件售价
1.文件费:5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2.文件费打款账户
户 名: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152406248890
行 号:104191015944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3 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
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24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iashida33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ΩK〈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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