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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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A1500002025022701
公告标段(包)编号:A1500002025022701001001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15000020250227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24]13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性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拉尔东街以北、永平路以东、内蒙古第四医院以西,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鸿盛办公区院区南侧。
3.建设规模: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1栋,用地面积9449㎡,建筑面积9692㎡,地上4层框架结构;新采购设备共282台(套、项);室外给排水、供热、电力、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4.项目总投资额:14917.0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价约290.76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含报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报发改部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
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设计报规、审批、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项目类别及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00:00:00-2025年03月09日23:59:5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2.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3月09日。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71-6681761
九、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平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mgxz04@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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