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 发布日期:2025-03-11

【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阿拉善盟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ALSDL-CT-2025-014
一、招标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业扩配套项目框架外)预审
2.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3.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 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响应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响应供应商名称或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响应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1)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 ”,在弹出窗口 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 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内蒙古电力集团 2023 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137标段的合格通知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通过资格查验的供应商报名后通过“文件下载”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4.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盖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件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公告中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7)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
(8)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10)专用资格要求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评审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采购费用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大于30万元的项目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下浮8%执行。成交金额30万元及以下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执行。
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平台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应答,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标段/次 。
4.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九、异议受理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异议和投诉联系电话:0483-3982105
监督电话:0483-3982272
监督邮箱:adcgjd@163.co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alsgdxm@163.com
 
采购代理服务费电汇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371 2010 2004 79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行号:313121006378
 
2025 年3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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