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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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兴安盟 采购单位 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 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TDSG)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001)TDS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安盟交通运 输局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 复》兴交发〔2023〕160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项目 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一)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曙光园区南 1.5 公里处,路线走向由东向西,经合发村、兴隆村、和丰村、和宝村、毛盖吐嘎查、坤都冷嘎查、巴扎拉嘎嘎查,终点止于地宫化嘎查北部山顶, 兴安盟与通辽市分界线,终点桩号 K117+011.744,其中完全利用国道 334 线 17.610 公里,实际建设里程 99.044 公里。突泉县利民街连接线 6.978 公里。 主线共设大桥 306.5m/1 座,中桥 630.98m/11 座,小桥 446.12m/22 座,涵洞 133 道,养护 道班 2 处,超载超限检测站 1 处,平面交叉 38 处(其中渠化平交 3 处),分离式立体交叉两 (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60 公里/小时(与金界壕消失段平面交叉 K99+960.6~K100+160.6 设计行车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 10.0(8.5)米,路面宽 8.5 米。 处(G334 共线段下穿通霍铁路完全利用和 G5511 二广高速预留通道)。连接线过水路面一 处(含漫水涵 1 道),涵洞 6 道,平面交叉 2 处。 连接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 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 6.5 米。主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大桥断面形式 0.5 米防撞墙+ 11.0 米桥面净宽+0.5 米防撞墙,中桥断面形式为:0.5 米防撞墙+ 9.0 米桥面净宽+0.5 米防撞墙,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 1/50。 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 计划工期: 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计划工期为 88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 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标段 编号起讫桩号标段里程(Km)主要工作内容 TDSG 起点位于曙光园区南 1.5 公里处,终点桩号 K117+011.744。主线:99.044 公里 连接线:6.978 公里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 化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项目 TDSG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人民币肆亿伍仟肆佰叁拾贰万 捌仟玖佰壹拾肆元整(¥454,328,91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 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并符合以下要求: (1)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 上资质。(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叠加应满足上述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 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 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 测机构为本项目所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 要求即可) (3)最近五年内(2020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过新建或改扩建:累计长度不少于 10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桥梁、隧道长度 计入路基工程长度)和累计长度不少于 10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且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 土工程施工;如一项业绩中同时具有路基和路面工程,则此项业绩的路基、路面里程可分别 计算,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里程按二倍折算。(如以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各方累计 为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 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 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 CA 锁,牵头人未办理 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 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 CA 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 CA 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 CA 锁后方可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 企业信息注册及 CA 锁办理: (1)实体 CA 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 3 家 CA 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 办理 CA 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 83 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 CA)。(2)移动端 CA 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 CA 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 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6.4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 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5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 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 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 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咨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3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 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签到并参与开 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 询电话:0512-5818851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 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第二个信封开标会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各投标人第二信 封开标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 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 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7.4 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银行保函、电 子保函(保险),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 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 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 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保函(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交易系统全程在线开具保 函(保险)。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保函(保险)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 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保函(保险)原件投标人留存,投标文件中放入保函(保险) 复印件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 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邮 10. 联系方式 编:137400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 81 号 电 话:0482-8200669 招标人: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 81 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邮 编:010020 电 话:*** 联系人:*** 网 站:www.nm-highway.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 210 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 8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联 系 人: 刘健 电 话: *** 电子邮件: 3092872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资质等级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 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叠加应满足上述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试验检测 机构资质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 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 “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所投标段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① 资格审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 号文),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 否决其投标。 (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财务要求
TDSG
①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 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1 - 附件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业绩要求
TDSG近 5 年(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 或改扩建:累计长度不少于 10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桥梁、隧 道长度计入路基工程长度)和累计长度不少于 10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且 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如一项业绩中同时具有路基和路面工程,则 此项业绩的路基、路面里程可分别计算,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里程按二倍折算。(如以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各方累计为准)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 2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公路工程)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5、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至少担任过(已交工)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3 -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 标 方 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在 2023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2.1.1 2.1.3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 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 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应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 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 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 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 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函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一致。 (13)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5.2.1 项(6)目所列相应情形。
- 4 -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 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 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7)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5.2.3 项(6)目及第 5.2.4 项所 列相应情形。 (8)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 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4 目的规定)。 (9)投标函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一致。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资 格 评 审 标 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试验检 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2.1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 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2) 主要人员:25 分; (3) 企业业绩:10 分; (4) 技术能力:10 分; (5) 履约信誉:15 分。
2.2.3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3.2.4通过第一个信 封详细评审的 投标人数量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 5 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 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5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施工 组织设计40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6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3.6~6 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 方案6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3.6~6 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3.6~6 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3.6~6 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3.6~6 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 期的场地恢复措施2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1.2~2 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2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1.2~2 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 急预案2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1.2~2 分。
支付保障措施(有关民工工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 赁、工程分包等的按期支付保 证措施)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 2.4~4 分。
主要人员25项目经理15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3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担 任过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 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每增加 1 项加 2 分,本项 最多得 2 分。
项目总工10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8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项目总工担 任过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 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每增加 1 项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企业业绩10近 5 年已完类似工程业绩10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6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近 5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新建或改扩建累计长度 每增加 5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里程按二倍折算)。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叠加计算)
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近 5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新建或改扩建累计长度 每增加 5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且面层结 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里程按二倍折算)。(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叠加计算)
技术能力10技术能力10本项目此项所有投标人均得 6 分。
如投标人曾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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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叠加计算)
如投标人曾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 准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叠加计算)
履约信誉15履约信誉15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5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仅选择 5 个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若排名出现 并列情况,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选择相应数量的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①2023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 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②2023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中信用等级相同的,按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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