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业扩工程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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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内蒙古金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001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业扩工程监理标段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业扩工程监理标段项目(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jwwzcg@163.com(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邮件接收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7-429890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电话受理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3月27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001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业扩工程监理标段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项目业扩工程监理标段项目(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005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编号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工期 (交货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D1506002025022005D01001 | 业扩工程监理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金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0 | 陈爱国 | 1500247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第2中标候选人 | 正博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98 | 范利峰 | 1500264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流标情况 |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河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蒋吉更未提供社保证明。 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2 |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武文吉未提供社保证明。 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jwwzcg@163.com(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邮件接收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7-429890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电话受理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3月27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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