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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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NMGZT-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cn/
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
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09时O0分到 2025年04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
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
购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
采购文件编号:NMGZT-2025-009
2、采购范围:智慧青城(一期)智慧城管、智慧停车场服务项目全程跟踪资金审计采购内
容包括进行全称跟踪资金审计、监控资金流向、及时发现专项资金无挪用及侵占情况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cn/
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
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5、提供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
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现场获取或发送资料到内蒙古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139.com,联系电话 ***)获取竞争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
商文件时需要提供材料齐全。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4月17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文件递交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盛世东园综合写字楼6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凵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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