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5-XA-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喀喇沁旗交通 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001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的
(001)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详见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 D 座 506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277881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
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 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规划函【2025】460 号)完成审查并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喀喇沁旗 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 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 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1.2 采购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喀喇沁旗锦山镇东,S206 与小府连接线(锦南线)交叉处,起点桩号 K628+120,途经锦东村、龙水塘、樱桃沟、扁担沟村,本项目终点绕避锦山西互通后,跨 1.5 采购项目概况: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路线起点位于
1.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越锡伯河,在离城区最近的位置,桥头湾子村南侧,顺接省道 206 线锦山至茅 荆坝段,终点桩号 K638+950。路线全长约 10.83 公里。路线呈东西走向。按一 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拟划分为 1 个合同段,合同包划分
情况见下表:
| 合同段编号 |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DZFW | 地震安全性 评价报告编 制服务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承办《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 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 企业就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审计、备案 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 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200,000.00 |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并 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特市喀喇沁旗境内。
2.4 质量要求:(1)所有材料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2)所有成果材料要达到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标准。
2.5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格,且供应商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
(1)供应商需具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近 5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定时 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工作,作 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 1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 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串通投 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交 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信 息 ) 的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的 彩 色 扫 描 件 等 资 料 电 子 版 发 送 到 邮 箱 827788175@qq.com 即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 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授权委 托书)递交至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前楼三楼会议室(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 三楼 317)。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邮 编:024400
联系人:
***
506/507 室 采购代理: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 D 座
电 话:
***
邮 编:010040
联 系 人:
***
电 话:
***
2025 年 4 月 8 日
采购公告附件
一、资格条件要求
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录 1~附录 4。
二、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确认函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
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确认函
致: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第
知本项目的一切有关事宜和要求。合同段的采购响应,并熟
我方(供应商单位全称)经慎重决定于 年 月
日确认(参与/不参与) 省道 206 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
特此确认。
供 应 商:(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加盖单
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年 月 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段编号 | 项目 | 基本资格条件 |
| DZFW | 法人资格 |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供 应商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 证 |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 |
| 注: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的规定,对于不再 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编号 | 业 绩 要 求 |
| DZFW | 近 5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定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
| 注: 1.供应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体现不出评审内容的,应提供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体现的信息仍未证实供应商满足上述要 求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与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供应商的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段编号 | 最低要求 |
| DZFW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串通 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6)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最低数量 | 资格要求 |
| 1 | 1.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 1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注: 1.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 件。如退休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业绩为准。除填写的业绩外,投 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填写或填写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 要人员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人员业绩加分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1、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评审: (1)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竞价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 b.响应文件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6)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权利义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8)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 业绩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信誉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2.2.2 | 评审价格 |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最终报价大写文字报价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商务部分:30 分 (2)技术部分:60 分 (3)报 价:10 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在最后报价磋商现场,采购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审基准价。 (1)评审价的确定: |
| | 评审价=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对采购人计算的评审基准价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审报告中作出说明。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1) | 商务评分 标准 | 主要人员(10 分) | 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得 10 分。 |
| 业绩(20 分) | 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得 20 分。 |
| 3.3(2) | 技术评分 标准 | 实施方案(15 分) | 1.实施方案详细、完整,内容明确、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视情况得 13~15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的视情况得 10~12 分; 3.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9 分。 |
| 项目进度计划 与措施 (15 分) | 1.进度计划安排详细合理,目标明确,各项措施详细、完整、合理可行的视情况得 13~15 分; 2.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进度目标、各项措施 基本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视情况得 10~12 分; 3.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简单,可行性差的得 9 分。 |
| 人员配备及管 理方案 (10 分) | 1.项目团队人员具备项目服务的专业能力强,职责分工明确,岗位安排合理,人员结构完整,组织管理措施详细、可行,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视情况得 9~10 分;2.项目团队人员的项目服务专业能力一般,人员职责分工、岗位安排、人员结构不够明确、合理,组织管理措施、团队 人员的稳定性保证措施不够得当的视情况得 7~8 分; 3.项目团队人员的项目服务专业能力不足,各方案措施内容 简单的得 6 分。 |
| 项目成果管理 措施及制度 (10 分) | 1.项目成果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详细、合理,可 操作性强的视情况得 9~10 分; 2.项目成果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完整、较为合理,有一定操作性的视情况得 7~8 分; 3.项目成果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简单、合理性差 的得 6 分。 |
| 服务、质量承诺 及保证措施 (10 分) | 1.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 的视情况得 9~10 分; 2.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整、较为合理,有一定 操作性的视情况得 7~8 分; 3.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简单、合理性差的得 6 分。 |
| 3.3(3) | 报价评分 标准 | 报价得分(10 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 价格权值 x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 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6 | 供 应 商 并 列 时 确 定 供 应 商 优 先顺序的规则 |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 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 (3)商务与技术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5 特殊情形处理补充:针对低价竞标问题,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竞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 价 60%的,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分析表(分析表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工作所 需的人员工资、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设备、通讯费用等)、仪器 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 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未提供单价分析表的,采购人将 按照低价竞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分析表以及市场行情判断,报价不 合理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 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宙程序
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 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 步评审。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 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 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 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
(1)以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稳准。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 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 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 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 为准(不适用)。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 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转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分值构成
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 2.2.2 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
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人”。
3.5 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
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 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髙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
选成交供应商并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