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4-11
【招标公告】2025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UPZBFW-2503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2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和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
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书;
5.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存在以上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
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
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④联合体投
标的,审查供应商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
不再受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
邮箱nmgxz08@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
厦11层11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
厦11层1102室)
七、其他
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UPZBFW-2503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包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 2025 年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
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和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
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书;
5.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存在以上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
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
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④联合体投
标的,审查供应商联合体协议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2:30
至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获取采购
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
nmgxz08@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4)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正高级职称证书及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6)经审计的 2023 或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7)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
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8)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
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3个月指2024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3.成立年份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
证;
4.以上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
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5 年5月6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
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nmgxz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仅(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编号: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O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采购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
权委托书。
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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