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局八公司包银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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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海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局八公司包银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局八公司包银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
询价书名称 中铁十局八公司包银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
询价书编号 BGSXJCG-2025-175(第二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采购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联 系人
王一诚
纪检监察联 系电话
15020816617
其他说明
1.本次租赁账期为6个月起。2.支付方式:E信、云信、电汇、网银与承兑汇票(所有支付方式均不贴息)。3.存 在夜班及加班情况,.在设备租赁期限内必须24小时随叫随到。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租赁
规格型号 12立方米
定货要求 租赁10台,期限为4个月
采购数量 40
计量单位 月
交货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黄河村
交货日期 2025.4.15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15 12:20:35
标的类型
设备租赁
收货人
谭思远
收货电话
19802908123
交货方式
出租方负责设备进场,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双方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开始计算。
对供应商要求
保 证 金 金 额
0
缴 费 账 号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开 户 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 款 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 算 方 式
固定单价
发 票
种 专票
支 付 条 件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70%,3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2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 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要 求 资 质 名 称
投标人基本情况
要 求 资 质 说 明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 工及设备租赁资质的单位。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 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备需满足8成新。 4.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人具有近三 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 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6.其他要求:谈判人需具备施工协调能力,能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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