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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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海市 采购单位 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内蒙古运西北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旭川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HHJ-2025-1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6囗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询比采购公 告: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运西北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38万元, 质量:详见附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乌海市旭川物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47万元,质量:详见 附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运西北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文静/; 中标候选人(乌海市旭川物流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艳云/;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运西北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乌海市旭川物流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青山路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通用时代广场A座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szb202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加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 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HHJ-2025-13) 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型变压器搬运框架项目(项目编号:WHHJ-2025-13) 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 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 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项目 编号项目名 称中标 候选 人排 序中标候选 人名称投标报价 (元)框架期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 况评标情况 (综合排 序)
WHHJ -202 5-13乌海市 海金送 变电工 程有限 责任公 司大型内蒙古运 第一西北货物 运输有限 责任公司***.00自合同签 订起至 2025年 12月31 日 自合同签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一
变压器 第二 搬运框 架项目乌海市旭 川物流有 限公司84700.0 0订起至 2025年 12月31 日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综合排序 第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 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Sszb2025@163.com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异议受理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第1页共2页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 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 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4月16日 采购人: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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