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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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赤峰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竞价文件】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118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2、设计范围: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套,即烟气综合排口CEMS系统、环境集烟1#CEMS系统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气态污染物分析仪、烟尘分析仪、温压流测量仪、湿度仪、工控机、数采仪及相关管线、软硬件等附属设施)、在线监测站房管理。合同有效期内运维服务包括标准气体的供应、更换、设备巡检维修、运维记录填写及设备定期的校准等,不包括例行比对监测费用。
3、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4、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范、标准及要求对两套烟气CEMS系统进行运维。
4.1、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赤峰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烟气综合排口CEMS系统、环境集烟1#CEMS系统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维护。
4.2、技术方案要求
4.2.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操作、维护等。
4.2.2定期巡检(1次/周):
A.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判断是否正常;
B检查采样管线温度、运行状态;
C.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D.每7天对监测仪器进行全系统校准;
E.每15天对粉尘仪进行校准;
F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G.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
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4.2.3定期维护(1次月):
A.清理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B.进行监测仪器全流程校准;
C.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D.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E.检查设备接地情况、站房防雷措施;
4.2.4定期维护(1次/季):
A检查各类电磁阀、反吹系统、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B.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C.检查设备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
D.进行示值误差测试,出具测试报告;
E.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
4.2.5设备故障维护:
A.设备发生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
B.对于不易诊断和维护的设备故障,如48小时内无法排除,安装备用设备;
C.设备进行维护后,使用和运行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
4.2.6提交相关技术档案;
A.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
B.设备校准、校验、示值误差测试记录。
C.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
D.设备维护、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E.设备故障维修、停机检修记录
F.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检验记录。
4.2.7需主动报送的资料
A.故障情况说明及时报送:乙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在线监控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影响数据准确率和传输率的情况报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B.工作总结按时报送: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总结报送甲方,内容应涵盖日常巡检情况及异常情况说明等;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内容规范详细。
4.2.8备件及耗材
A.标准气体:乙方所配备的标准物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B.备件及耗材:乙方必须备有能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的主体备件及易耗件,备品备件库存量充足,配件型号与设备型号一致。
4.2.9数据服务
包括数据表、异常和缺失数据判定、超标数据核实、以及环境主管部门和甲方所需的运维报告、情况说明等数据服务工作。
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对烟气CEMS系统进行运维。
7、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自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9、结算要求:
(1)合同签订后:支付费用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
(2)项目运维结束后:支付费用总额的[50%] 。
10、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2025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 2025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竞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现场运维人员(至少2人)具备环境保护协会颁发的运维证书。
4、(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3个及3个以上,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5、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6、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7、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9、《报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按照文件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自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要求含6%增值税。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注:
(1)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为无效报价、审查资格不通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单轮竞价,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
报价流程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4、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5、递交资料阶段:成交供应商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6、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7、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小写: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行  号:307191043004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文件指定邮箱(邮箱地址:nmgdikuang@139.com),采购方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总价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01421002648
行  号:313201001040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确定成交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特别提示
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15148346985
附 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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