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发布日期:2025-04-24

【招标结果】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K1500002025032101
公告标段(包)编号:K1500002025032101001001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K1500002025032101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4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2元,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8月30日,工期121天。合同签订后,具体施工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管护期二年(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0日),2027年8月底前验收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652128.25元,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8月30日,工期121天。合同签订后,具体施工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管护期二年(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0日),2027年8月底前验收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青藤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62668.78元,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8月30日,工期121天。合同签订后,具体施工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管护期二年(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0日),2027年8月底前验收合格。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王鹏150125199112041218。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周朋举411327199002054913。
内蒙古青藤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贾长顺15012119870202033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内蒙古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提供了: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陈巴尔虎旗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四标段、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陈巴尔虎旗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等多项有效合同业绩。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提供了: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黄满生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四期)二标段等多项有效合同业绩。
内蒙古青藤建设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提供了:回民区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施工二标段、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多项有效合同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能源局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能源局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敏
投诉受理电话:15149441526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102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2778147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aip_zhang@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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