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呼伦贝尔市“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与呼伦贝尔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研究项目比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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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市“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呼伦贝尔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我委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呼伦贝尔市“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与呼伦贝尔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研究项目采购代理提供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呼伦贝尔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2.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采购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呼伦贝尔市“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呼伦贝尔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的采购全过程工作,服务内容包括编制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境内;
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代理全过程;
5.组织单位: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另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要求
1.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等;
2.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以上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效期内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表: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提供代理收费报价表进行下浮率报价并加盖公章;
7.以上材料按比选文件(后附)规定格式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并在报名材料封套封口处加盖密封公章)。
四、评选方式及中选规则
1.评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报价选择采购代理公司(排名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2.中选规则:通过评选,在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比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比选仅接收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凡有意参与者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报价表需单独密封。报名材料送至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721室。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7:00前。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721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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