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包钢石英砂集中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 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 ZB20250507000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5 年包钢石英砂集中采购,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税率 13%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025 年包钢石英砂集中采购。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税率 13%。有关货物质量 要求,送货车辆要求等详见“商务要求”
2.3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5070005-0001
标段名称:2025 年包钢石英砂集中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需供货
付款方式: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 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00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
备注:1、石英砂滤料的破碎率和磨损率之和不应大于 1.5%; 2、石英砂滤 料的密度不应小于 2.55g/cm3; 3、石英砂滤料应不含可见泥土、云母和有 机杂质,滤料的水浸出液不含有毒物质。含泥量不应大于 1%,密度小于 2g/cm3 的轻物质的含量不应大于 0.2%。 含硅量大于 97%; 4、石英砂滤料的灼烧 减量不应大于 0.7%; 5、石英砂滤料的可溶率不应大于 3.5%。 6、履约 保证金要求: 按中标金额的 5%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包钢有欠款的中标人可以以 欠款为履约保证金,待其挂账金额超过其履约保证金,挂账超出部分方可付款;在包钢无欠款的中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打到采购中心财务科相关账户,(名 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请注明存给采购中心辅材部保证金)待其 合同执行完毕,依据业主单位质量无异议证明,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4 项目明细资料
| 序号 | 物料名 称 | 物料规 格型号 | 物料材 质 | 品牌/制 造商 | 最高限 价(单价) (元, 人民币 (CNY)/ 不含税) | 预估采 购数量 | 计量单 位 | 备注 |
| 1 | 石英砂 | ¢4-6 | 二氧化 硅 | | 342.00 | 70.000 000 | 吨 | SiO2>9 7%;含 泥量<1.0%;可溶率 |
| | | | | | | | <3.5% |
| 2 | 石英砂 | Φ6-8 | 二氧化 硅 | | 385.00 | 10.000 000 | 吨 | SiO2>9 7%;含 泥量<1.0%;可溶率 <3.5% |
| 3 | 石英砂 | 颗粒直 径 Φ2-4m m | 二氧化 硅 | | 359.00 | 45.000 000 | 吨 | SiO2>9 7%;含 泥量<1.0%;可溶率 <3.5% |
| 4 | 石英砂 | 颗粒直 径 Φ1-2m m | 二氧化 硅 | | 318.00 | 400.00 0000 | 吨 | SiO2>9 7%;含 泥量<1.0%;可溶率 <3.5% |
| 5 | 石英砂 | 0.5-1.2 mm | 二氧化 硅 | | 320.00 | 105.00 0000 | 立方米 | SiO2>9 7%;含 泥量<1.0%;可溶率 <3.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 13%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提供 2022 年以来增
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3 业绩要求
无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 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 数性能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5-05-13 00:0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 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 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 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 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05-14 09:00(北京时间)。6.2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 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 投标前完成办理 CA 数字证书(简称 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 CA 办理指引手册》,CA 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 CA,由此引起的 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 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生产物资管理室 监督电话:15661517621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公司营销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 司 |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 西工业区 |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 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 米)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 联系方式:*** |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
| 客服热线:0472-5267453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5-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