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庆华甲醇精制部2025年甲醇储罐内浮顶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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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甲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 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505160014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甲醇项目 2014 年 6 月投产,有两座甲醇储罐,单台容积为 10000 m³,储罐采用内浮顶式,内浮顶为铝制。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危化局 检查发现,我公司现有的甲醇储槽不符合现行标准 GB50160-2018 中的第 6.2.2 条:单罐 容积大于 5000 m³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式浮顶,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我公 司按照现行标准整改。因此现计划采购 1 台不锈钢单盘式内浮顶,对其更换,详细内容见 技术协议,报价以项目总体报价,货物及机具辅材全部乙供。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甲醇项目 2014 年 6 月投产,有两座甲醇储罐,单台容积为 10000 m³,储罐采用内浮顶式,内浮顶为铝制。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危化局 检查发现,我公司现有的甲醇储槽不符合现行标准 GB50160-2018 中的第 6.2.2 条:单罐 容积大于 5000 m³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式浮顶,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我公 司按照现行标准整改。因此现计划采购 1 台不锈钢单盘式内浮顶,对其更换,详细内容见 技术协议,报价以项目总体报价,货物及机具辅材全部乙供。
2.3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5160014-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甲醇精制部 2025 年甲醇储罐内浮顶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天完成交付在包钢庆华厂区。
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且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完成挂账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设备运行正常 3 个月后付 合同总金额的 30%,合同总额 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00
投标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
2.4 项目明细资料
| 序号 | 物料名 称 | 物料规 格型号 | 物料材 质 | 品牌/制 造商 | 最高限 价(单价) (元, 人民币 (CNY)/ 不含税) | 预估采 购数量 | 计量单 位 | 备注 |
| 1 | 甲醇储 罐内浮 顶 | φ30.15 m | S30408 | | 250000 0.00 | 1.0000 00 | 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项目牵头人及具体分工,如为联合体,只需牵头人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 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只需牵头人提供;(3)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具备上述资质即可;(4)具有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须为该设备的制造商。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危化行业的甲醇储罐内浮顶 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不少于 1 份,(如合同无法体现,需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技术协议或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开竣工报告、联合 验收报告),(危化行业的定义: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品 企业,涉及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 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的企业均属于危化行业。)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 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 数性能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5-05-22 00:0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 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 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 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 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05-23 09:00(北京时间)。6.2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 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
投标前完成办理 CA 数字证书(简称 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 CA 办理指引手册》,CA 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 CA,由此引起的 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 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 监督电话:13289538166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 公司 |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 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 米)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 联系方式:15124831669 | 业务部长:武志国 *** |
| 客服热线:0472-5267453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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