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鑫能公司2025年5月手机智能点检仪等备件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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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钢鑫能公司2025年5月手机智能点检仪等备件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鑫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506030004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钢鑫能公司 2025 年 5 月手机智能点检仪等备件招标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鑫能公司 2025 年 5 月手机智能点检仪等备件招标 2.3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6030004-0001 标段名称:包钢鑫能公司 2025 年 5 月手机智能点检仪等备件招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供货 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00 投标保证金(元):6000.00 备注: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待供货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 金;2.含运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包钢厂外:白云热电作业区,水资源作业 部取水作业区,水资源作业部污水作业区;其余是包钢厂区内)进行供货。 2.4 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物料名 称物料规 格型号物料材 质品牌/制 造商最高限 价(单价) (元, 人民币 (CNY)/ 不含税)预估采 购数量计量单 位备注
1红外热 像仪348X+组合件105000 .004.0000 00
2电子标 签ET-100 A10.50390.00 0000
3智能传 感单元SU-200 A组合件9050.0 06.0000 00
4手机智 能点检 仪(红外 热像版)MA-10 0T10500. 009.0000 00
5手机智 能点检 仪MA-20 0A组合件5700.0 010.000 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所报品牌手机智能点检仪或红外热像仪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 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书,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 件,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须提 供所报品牌红外热像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与用户签订的手机智能点检仪或红外热像仪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发票信 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 效发票)。代理商提供自身业绩,不能提供制造商业绩。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 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 数性能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5-06-09 00:0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 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 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 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 投标人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06-10 09:00 (北京时间)。6.2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 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 投标前完成办理 CA 数字证书(简称 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 CA 办理指引手册》,CA 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 CA,由此引起的 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 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监督单位电话:1864849984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 任公司 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 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 仑区卜尔汉图镇昆区包钢厂区包钢热 侧 200 米)电厂院内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 张倩 2668944 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武志国 2668986 客服热线: 0472-5267453/0472-2669685/0472-2 669645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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