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回收脱硫系统提升改造招标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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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回收脱硫系统提升改造招标项目(设计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回收脱硫系统提升改造招标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项目编号ZB202507020001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为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回收脱硫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设计,项目主要概况:7#~10#焦炉对应三回收煤气净化装置(简称:三回收),三回收前后设有两级脱硫装置:冷鼓后的H.P.F前脱硫及洗脱苯后的A.D.A后脱硫。当前三回收煤气净化原脱硫系统无备用,设备正常检修时生产压力过大,常需焦炉减产来保证焦炉煤气硫化氢含量不超标。 本项目建设任务:为三回收煤气净化已有H.P.F前脱硫增设备用脱硫系统。 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三回收备用脱硫系统:三回收煤气净化处理能力120000 Nm3/h,其中三回收备用脱硫系统处理能力60000 Nm3/h,主要设备包括一台预冷塔、一台脱硫塔及一台再生塔等工艺系统及土建、电气、自控、电信等公辅系统,计划项目用地在原H.P.F前脱硫装置旧塔拆除区。 此外还包括建设与三回收备用脱硫系统相关的原系统改造与涉及的公辅系统改造,包括:三回收原地下槽增设自吸泵,一开一备,以满足备用系统使用;变电所增设配电柜、中控室增设DCS点位及消控室增设火警点位等。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具备可用于工程招标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深度,符合冶金工程量计价规则编制深度(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具备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条件,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环境保护篇章,劳动安全篇章,职业卫生篇章,消防篇章,施工图设计(包含非标设备设计,同步采用施工图BIM设计)、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终版施工图,充分考虑利旧原有基础。 2)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需与项目建议书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 3)项目设计概算需按照包钢PBS规则进行编码。 限额设计 按照项目总投资5864.65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含工程直接费、设计费、勘测费、联合试运转费、安评、环评、能评、消审(含消防图纸审核)、职业卫生三同时、鉴定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造价咨询费、监理费、检测费、预备费等其它各项费用)。如果不能在限额内完成设计,评标委员会可直接否决投标。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7020001-0001 标段名称: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回收脱硫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服务期限:详见附件发包人要求中设计进度要求和设计进度计划 付款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6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等文件后,分阶段累计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扣除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4)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30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设计费总额的10%)。 设计费支付形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891500.00 投标保证金(元):17000.00 备注: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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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资质要求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化工工艺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提供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信息。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7-08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5.投标保证金 | | |||||||||||||||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7-09 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9.异议 | | |||||||||||||||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监督电话:13084725858 | | ||||||||||||||
| 10.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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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 | 2025-07-03 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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