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翁牛特旗农牧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招标公告】翁牛特旗农牧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翁牛特旗农牧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翁牛特旗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翁牛特旗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翁农牧发〔2025〕25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全旗公开遴选承担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2025年7月1日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的粮油生产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经农牧部门认证满两年以上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获得“一码通”赋码的粮油生产类家庭农场。具体条件为:
(一)经营规模适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的中小型经营主体。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牧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牧场规范使用“随手记”财务软件记账,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牧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湖,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牧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原则上农区实有成员需达20户以上,牧区需达10户以上;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能够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代耕代种、技术辅导等方式,与中小农牧户、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关系。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粮油作物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库棚、烘干仓储、分选包装等生产性设施,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二)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主要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领办创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通过评选认定的方式,对完成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任务较好,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牧民合作社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牧场不超过5万元。已在当年获得单产提升相关项目支持和财政补贴的主体,原则上不再叠加奖补,防止人为“垒大户”。2021年至2024年已享受此项目补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不再享受项目补助。
2025年翁牛特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指标2个、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指标4个。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剩5个指标,每个家庭农牧场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与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一起实施。项目支持内容、项目支持对象及范围、项目补助方式和标准以及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翁牛特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方案的通知》(翁农牧发〔2024〕318号)文件执行,文件中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两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调整为截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0年 — 2022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调整为2021年-2024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并获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牧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四、遴选方法
(一)提交申请
1.申报项目的合作社(联合社)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已列入地方单产提升实施范围且对周边农户参与单产提升有明显带动作用情况证明(旗县区农牧局提供)。
(3)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无异常证明材料。
(4)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合作社入社成员名单(成员签字确认)。
(5)合作社成员或代表成员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账户账本复印件。
(7)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权证明(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标明地块代码)。
(8)项目涉及用地的审批手续证明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9)项目建议书
2.申报项目的家庭农牧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农牧场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已列入地方单产提升实施范围且对周边农户参与单产提升有明显带动作用情况证明(旗县区农牧局提供)。
(4)家庭农牧场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
(5)农牧部门颁发的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
(6)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一码通”赋码信息截图、“随手记”软件使用截图。
(7)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权证明(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标明地块代码)。
(8)项目涉及用地的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9)项目建议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5日前提交翁牛特旗农牧局。
(三)联系方式:地点:旗农牧局806室;
电话:***
附件: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3.2024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翁牛特旗农牧局
2025年7月28日
一、申报条件
截止2025年7月1日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的粮油生产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经农牧部门认证满两年以上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获得“一码通”赋码的粮油生产类家庭农场。具体条件为:
(一)经营规模适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的中小型经营主体。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牧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牧场规范使用“随手记”财务软件记账,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牧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湖,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牧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原则上农区实有成员需达20户以上,牧区需达10户以上;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能够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代耕代种、技术辅导等方式,与中小农牧户、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关系。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粮油作物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库棚、烘干仓储、分选包装等生产性设施,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二)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主要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领办创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通过评选认定的方式,对完成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任务较好,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牧民合作社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牧场不超过5万元。已在当年获得单产提升相关项目支持和财政补贴的主体,原则上不再叠加奖补,防止人为“垒大户”。2021年至2024年已享受此项目补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不再享受项目补助。
2025年翁牛特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指标2个、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指标4个。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剩5个指标,每个家庭农牧场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与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一起实施。项目支持内容、项目支持对象及范围、项目补助方式和标准以及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翁牛特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方案的通知》(翁农牧发〔2024〕318号)文件执行,文件中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两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调整为截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0年 — 2022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调整为2021年-2024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并获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牧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四、遴选方法
(一)提交申请
1.申报项目的合作社(联合社)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已列入地方单产提升实施范围且对周边农户参与单产提升有明显带动作用情况证明(旗县区农牧局提供)。
(3)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无异常证明材料。
(4)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合作社入社成员名单(成员签字确认)。
(5)合作社成员或代表成员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会议记录复印件,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账户账本复印件。
(7)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权证明(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标明地块代码)。
(8)项目涉及用地的审批手续证明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9)项目建议书
2.申报项目的家庭农牧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农牧场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已列入地方单产提升实施范围且对周边农户参与单产提升有明显带动作用情况证明(旗县区农牧局提供)。
(4)家庭农牧场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简介。
(5)农牧部门颁发的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
(6)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一码通”赋码信息截图、“随手记”软件使用截图。
(7)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权证明(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标明地块代码)。
(8)项目涉及用地的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9)项目建议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5日前提交翁牛特旗农牧局。
(三)联系方式:地点:旗农牧局806室;
电话:***
附件: 1.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2.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3.2024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翁牛特旗农牧局
2025年7月28日
| 附件1 2025年度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 ||||||||||||||
| 合作社名称(盖章) | ||||||||||||||
| 详细地址 |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方式 | |||||||||||||
| 注册登记时间 | 主营业务 | |||||||||||||
| 实有成员数 | 带动非成员农牧户数 | |||||||||||||
| 带动脱贫人口数 | 带动监测户数 | |||||||||||||
|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 2025年种植品种及规模 | |||||||||||||
| 商标及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情况 | 2024年底资产总额(万元) | |||||||||||||
| 2024年经营服务净利润(万元) | 2024年可分配盈余总额(万元) | |||||||||||||
| 2024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 | 2024年出资分红总额 (万元) | |||||||||||||
| 此次申报项目是否获得其他部门扶持 | ||||||||||||||
| 是否为列入单产提升实施范围的粮油生产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 ||||||||||||||
|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 | ||||||||||||||
| 项目建设预算(详细): | ||||||||||||||
| 项目建成后预计取得效益: | ||||||||||||||
年月日 旗县区意见(签章) | ||||||||||||||
| 附件2 | ||||||||||||||
| 2025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基本情况表 | ||||||||||||||
| 家庭农牧场名称 | ||||||||||||||
| 详细地址 | ||||||||||||||
| 农场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
| 农牧部门认证时间 | 商标及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情况 | |||||||||||||
| 主营业务 | 2025年种植品种及规模 | |||||||||||||
| 家庭人口 | 参与经营的家庭劳动力数 | |||||||||||||
| 常年雇工 | 带动农牧民数 | |||||||||||||
| 带动脱贫人数 | 带动监测户 | |||||||||||||
| 2024年农牧业经营收入(万元) | 2024年农牧业净利润(万元) | |||||||||||||
| “一码通”赋码情况 | 是否使用“随手记”软件记账 | |||||||||||||
| 此次申报项目是否获得其他部门扶持 | ||||||||||||||
| 是否为列入单产提升实施范围的粮油生产类家庭农牧场 | ||||||||||||||
|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 | ||||||||||||||
| 项目建设预算(详细) | ||||||||||||||
| 项目建成后预 计取得效益 | ||||||||||||||
| 县级农牧部门意见 (签章) | ||||||||||||||
2024年度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励补助 基本情况表 | ||||||||||||||
| 家庭农牧场名称 | ||||||||||||||
| 详细地址 | ||||||||||||||
| 农场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
| 农牧部门认证时间 | 最高示范级别 | |||||||||||||
| 家庭人口 | 参与经营的家庭劳动力数 | |||||||||||||
| 常年雇工 | 带动农牧民数 | |||||||||||||
| 带动脱贫人数 | 带动监测户 | |||||||||||||
| 成员出资(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
| 2024年农牧业经营收入(万元) | 2024年农牧业净利润(万元) | |||||||||||||
| “一码通”赋码情况 | 是否使用“随手记”软件记账 | |||||||||||||
| 注册或使用商标 | 此次申报项目是否获得其他部门扶持 | |||||||||||||
| 主要产业 | ||||||||||||||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
| 家庭农牧场经营情况介绍(500字以内) | ||||||||||||||
| 县级农牧部门意见(签章) | ||||||||||||||
| 市级农牧部门意见(章) | ||||||||||||||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