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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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赤峰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
【竞价文件】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201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供货及施工范围:招标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及变更项目。
4、技术要求:
4.1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方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施工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采购方有权对清单内容进行变更;
4.2采购方仅负责施工中所需主材(钢材、管道、管件、油漆、螺栓等)及水、电;施工方负责辅材(焊条、氧气、乙炔)及人工、机具等;
4.3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施工方负责自行自费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4.4施工质量及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GB/T19867.1—2005《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T12467.1—2009《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4.5施工方应按采购方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施工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6施工方应采取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解决。
4.7施工需配备有效证件的安全人员,涉及特殊作业,需配备相关有效证件,如焊工证、高空作业证等。
5、工期:8个日历天。施工期为采购方年大修期间,具体开工时间采购方提前3天通知。8日历天内施工方必须完成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其变更,施工方可提前进厂预制或做其它施工准备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
7、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8、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115万元(含税、含暂列金20万)。(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费、施工费、设备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项工程的全部费用。
9、工程造价、结算方式:
9.1工程造价:
(1)依据中标工程量清单一次性包死的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2)工程预、结算方法: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增加项目,在中标单价中没有相对应价格的前提下,则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内蒙现行配套定额计价;最终结算以经采购方单方直接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为准;
(3)工程价款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一次性包死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确定,除变更及增加项目外,一律不做调整;
(4)变更或者新增项目中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或类似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中标单价。
(5)变更或者新增项目中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子目,变更工程项目的工程综合单价计算方式为:正常预算综合单价×0.95。
(6)变更项目及新增项目中的材料价格在中标清单中有的按中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执行,中标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的执行政府发布的赤峰市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执行甲方确认价格。
(7)工程所需缴纳的税款等各种费用均已含在工程造价内,并由乙方缴纳。
(8)结算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造价为准。
(9)中标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及市场因素的变动而变动。
9.2结算方式:
(1)施工方应在每个月30日前,向采购方申请工程量验收并提交验收单及付款申请单,验收单及付款申请单由甲方代表和工程部负责人以及乙方专人签字生效,甲方按审核确定后的月进度60%拨付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经甲方委托审价单位审核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当地开具全额3%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付至审计后决算价的97%,审计后决算价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二年内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因乙方拒绝在审计报告上签章,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0日18时00分---2025年8月5日09时00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1项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冶金企业大修非标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6、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7、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8、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10、《报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11、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特别约定(须提供承诺函。不能满足此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施工过程中不能遵守此条件的投标人视为违约,采购人将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1)项目经理须常驻本项目现场,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项目班子成员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焊工、架子工);中标单位进厂施工前采购单位有权检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证件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工人施工,因此造成的违约后果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
(3)所有高空作业项目,必须由持《应急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人员施工,无证者或证件不符合者不得从事任何高空作业活动,并承担由此延误工期的损失;
(4)投标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同时必须服从采购人安全部门管理,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并签署安全协议,对于采购人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安全问题(有确实证据)而对投标人的经济考核,投标人不得无理由拒绝缴纳罚款;
(5)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协商解决同时保证不牵连采购人,并赔偿因此问题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审查方式
报价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按照文件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15万元(含税、含暂列金20万)。
(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费、施工费、设备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项工程的全部费用。
注:
(1)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为无效报价、审查资格不通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单轮竞价,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00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
报价流程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签章助手安装: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下载CA锁对应的签章助手并安装。(注:在签章助手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4、缴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6、递交资料阶段:成交供应商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7、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8、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小写: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标后-合同签订处,采购方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履约保证金。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总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01421002648
行  号:313201001040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确定成交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符合资质、业绩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不得负偏离。
2、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4008220580
附 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2025年大修期间非标制作工程施工合同
附件3: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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