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体检试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体检试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体检试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体检试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J-JKS-2025-1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体检试剂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2025年体检试剂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2025年体检试剂采购。
(二)采购要求:
1.技术性能指标
按照《附件1:疾控所(监督所)体检试剂采购明细》相关要求执行。
2.质量保证要求
满足国家质量要求,确保提供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生产标准要求的产品,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售后服务要求
具备履行采购公告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仓储设施、冷链运输能力(如需)等。对计量相关试剂需提供可追溯至国家标准证书。
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次送至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本部及包头、集宁分所,如存在试剂稳定性差、性能不达标等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退换货服务直至满足工作要求,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负责。
4.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80元(不含税价)。
5.因二次报价采取现场报总价(含税价)方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与之相对应总价的单价明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
6.本次供货为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有账号,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
2.供应商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所投标段物资性质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材料。
4.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6.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两个及以上竞价人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联合体竞价;
(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11)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12)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1日 19:00至2025年8月8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49号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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