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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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采购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利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来源: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07 14:31:51 招标公告 2025-08-07 14:31:51 招标文件 2025-08-07 15:46:33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公示 履约公示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K1507232025080401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1 公告标段(包)编号 K1507232025080401001001 内容 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1507232025080401001 一、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的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鄂政字【2025】148号备案。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财政,工程计划投资496万元。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阿里河镇齐奇岭村         (三)招标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203平方米,其中场地硬化18000平方米,建设晾晒棚1000平方米,围栏560延长米,新建配套线变压器及管线。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 标段控制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K1507232025080401001 阿里河镇齐奇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120日历天 475.0893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203平方米,其中场地硬化18000平方米,建设晾晒棚1000平方米,围栏560延长米,新建配套线变压器及管线。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 9时3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 9时30 分 6.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 ym/hlbrsggzyjyw/index.html)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联系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利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怡兰爱丽独栋5号楼一单元二层6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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