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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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0760-2562GC072802
本项目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采购人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1.2 采购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采购设备清单数量等相关要求
2.1 采购设备清单数量:
包一: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品牌及数量:4台(2台凝夜黑、2台皓日白)24款腾势D9 DM-i970豪华型;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本合同产品并验收合格;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清水河老牛湾、乌拉盖通用机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4 整车质保期:
包一:不低于6年或15万公里(先到为准)、保修期不得少于6年;
2.5 最高谈判限价:
包一最高谈判限价:***.00元(飞行机组保障用车控制价:285100元/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可为拟供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销售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zhzbnm7230@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潜在供应商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35470180802536566
行号:303100000557
注:1.付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简写+“标书款”字样,请将汇款凭证及文字版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zhzbnm7230@163.com;2.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指定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一开标室。(供应商从南侧通道上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08月18日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一开标室。(供应商从南侧通道上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场所服务费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塔国际机场综合信息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2号与老缸房街交汇处玻璃办公楼17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zhzbnm7230@163.com
2025年08月11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0760-2562GC072802
本项目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采购人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1.2 采购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采购设备清单数量等相关要求
2.1 采购设备清单数量:
包一: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品牌及数量:4台(2台凝夜黑、2台皓日白)24款腾势D9 DM-i970豪华型;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本合同产品并验收合格;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清水河老牛湾、乌拉盖通用机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4 整车质保期:
包一:不低于6年或15万公里(先到为准)、保修期不得少于6年;
2.5 最高谈判限价:
包一最高谈判限价:***.00元(飞行机组保障用车控制价:285100元/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可为拟供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销售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zhzbnm7230@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潜在供应商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35470180802536566
行号:303100000557
注:1.付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简写+“标书款”字样,请将汇款凭证及文字版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zhzbnm7230@163.com;2.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指定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一开标室。(供应商从南侧通道上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08月18日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一开标室。(供应商从南侧通道上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场所服务费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塔国际机场综合信息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2号与老缸房街交汇处玻璃办公楼17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zhzbnm7230@163.com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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