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乌兰察布市商都县110千伏东望变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等3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发布日期:2025-08-12

【招标结果】乌兰察布市商都县110千伏东望变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等3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110千伏东望变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等3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110千伏东望变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等3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wdcg-2025-94)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110千伏东望变新建3回10千伏线路送出等3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项目编号:wdcg-2025-94)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编号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真实性承诺)
工期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1
标段一
第一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查全

皖234212129070
***.00
满足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李宣
NMG2514061
7059811.00
满足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内蒙古科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徐富文
蒙215161741857
6950098.00
满足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评审得分汇总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价格(元)
投标报价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
其他分
总分
排名
1
标段一
1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00
49.96
27.04
10.00
5.00
92.0
1
2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059811.00
49.04
27.98
9.00
5.00
91.02
2
3
内蒙古科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6950098.00
49.82
26.16
10.00
5.00
90.98
3
4
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949431.00
49.81
25.92
9.00
5.00
89.73
4
5
金晟安电力有限公司
6912665.00
49.66
25.90
9.00
5.00
89.56
5
6
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6838418.00
49.34
25.14
10.00
5.00
89.48
6
7
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7080182.00
48.75
25.08
7.00
5.00
85.83
7
8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021325.00
49.59
23.92
7.00
5.00
85.51
8
9
内蒙古浙能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7102850.00
48.43
24.14
6.00
5.00
83.57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tlxwlcb@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1-396419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监督部门: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商都县政府大院经济综合大楼205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474-6917735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6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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