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5040120250813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自治区
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
土地服务类招标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招标人: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 内 蒙 古 海 维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0二五年八月·赤峰市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评标办法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9 一、合同协议书∙∙∙∙∙∙∙∙∙∙∙∙∙∙∙∙∙∙∙∙∙∙∙∙∙∙∙∙∙∙∙∙∙∙∙∙∙∙∙∙∙∙∙∙∙∙∙∙∙∙∙∙∙∙∙∙∙∙∙∙∙∙∙∙∙∙∙∙∙∙∙∙∙∙∙∙∙∙∙∙∙∙∙∙∙∙∙∙50 二、廉政合同 ∙∙∙∙∙∙∙∙∙∙∙∙∙∙∙∙∙∙∙∙∙∙∙∙∙∙∙∙∙∙∙∙∙∙∙∙∙∙∙∙∙∙∙∙∙∙∙∙∙∙∙∙∙∙∙∙∙∙∙∙∙∙∙∙∙∙∙∙∙∙∙∙∙∙∙∙∙∙∙∙∙∙∙∙∙∙∙∙∙∙∙55 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58 四、履约保证金∙∙∙∙∙∙∙∙∙∙∙∙∙∙∙∙∙∙∙∙∙∙∙∙∙∙∙∙∙∙∙∙∙∙∙∙∙∙∙∙∙∙∙∙∙∙∙∙∙∙∙∙∙∙∙∙∙∙∙∙∙∙∙∙∙∙∙∙∙∙∙∙∙∙∙∙∙∙∙∙∙∙∙∙∙∙∙∙59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66 一、投标函∙∙∙∙∙∙∙∙∙∙∙∙∙∙∙∙∙∙∙∙∙∙∙∙∙∙∙∙∙∙∙∙∙∙∙∙∙∙∙∙∙∙∙∙∙∙∙∙∙∙∙∙∙∙∙∙∙∙∙∙∙∙∙∙∙∙∙∙∙∙∙∙∙∙∙∙∙∙∙∙∙∙∙∙∙∙∙∙∙∙∙∙∙∙∙68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9 三、投标保证金∙∙∙∙∙∙∙∙∙∙∙∙∙∙∙∙∙∙∙∙∙∙∙∙∙∙∙∙∙∙∙∙∙∙∙∙∙∙∙∙∙∙∙∙∙∙∙∙∙∙∙∙∙∙∙∙∙∙∙∙∙∙∙∙∙∙∙∙∙∙∙∙∙∙∙∙∙∙∙∙∙∙∙∙∙∙∙∙71 四、资格审查资料 ∙∙∙∙∙∙∙∙∙∙∙∙∙∙∙∙∙∙∙∙∙∙∙∙∙∙∙∙∙∙∙∙∙∙∙∙∙∙∙∙∙∙∙∙∙∙∙∙∙∙∙∙∙∙∙∙∙∙∙∙∙∙∙∙∙∙∙∙∙∙∙∙∙∙∙∙∙∙∙∙∙∙∙∙73 五、其他资料 ∙∙∙∙∙∙∙∙∙∙∙∙∙∙∙∙∙∙∙∙∙∙∙∙∙∙∙∙∙∙∙∙∙∙∙∙∙∙∙∙∙∙∙∙∙∙∙∙∙∙∙∙∙∙∙∙∙∙∙∙∙∙∙∙∙∙∙∙∙∙∙∙∙∙∙∙∙∙∙∙∙∙∙∙∙∙∙∙∙∙∙78 六、技术建议书∙∙∙∙∙∙∙∙∙∙∙∙∙∙∙∙∙∙∙∙∙∙∙∙∙∙∙∙∙∙∙∙∙∙∙∙∙∙∙∙∙∙∙∙∙∙∙∙∙∙∙∙∙∙∙∙∙∙∙∙∙∙∙∙∙∙∙∙∙∙∙∙∙∙∙∙∙∙∙∙∙∙∙∙∙∙∙∙79(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80 一、投标函∙∙∙∙∙∙∙∙∙∙∙∙∙∙∙∙∙∙∙∙∙∙∙∙∙∙∙∙∙∙∙∙∙∙∙∙∙∙∙∙∙∙∙∙∙∙∙∙∙∙∙∙∙∙∙∙∙∙∙∙∙∙∙∙∙∙∙∙∙∙∙∙∙∙∙∙∙∙∙∙∙∙∙∙∙∙∙∙∙∙∙∙∙∙∙82 二、报价表∙∙∙∙∙∙∙∙∙∙∙∙∙∙∙∙∙∙∙∙∙∙∙∙∙∙∙∙∙∙∙∙∙∙∙∙∙∙∙∙∙∙∙∙∙∙∙∙∙∙∙∙∙∙∙∙∙∙∙∙∙∙∙∙∙∙∙∙∙∙∙∙∙∙∙∙∙∙∙∙∙∙∙∙∙∙∙∙∙∙∙∙∙∙∙83
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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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招标文件
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1504012025081301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 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 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规划函<2024>1479 号)文件批
准,项目业主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最高投标限价为:2,970,000,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
土地服务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置位于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南 7 公里处,搭接 S28 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地方高速公路宝日勿苏互通,终点搭接 G5511 大板至天 山段高速公路林东互通,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约 52.67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 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 25.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 14 座,其中大中桥 1824m/9 座,小桥 113.5m/5 座。养护工区 2 处,停车区 1 处。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
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
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交工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编号 BLTDFW,招标范围为勘测定界服务、
征占用林地服务、征占用草地服务、征占用湿地服务。
勘测定界服务:
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如有需要,应重新编制并取得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态保护红线报告、节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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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招标文件
约用地专章报告的编制及服务(如需要)、黑土地剥离方案编制(如涉及黑土地,办理黑土地保护和利用方案等,取得合法的黑土地使用许可手续)。所提交的成果 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 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土地勘测 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组,精确到米);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征地工 作(如需要),为建设单位实际征地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为地灾、压矿、文物 等各服务单位提供界址点。项目用地勘界、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的编制、收集、整 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容并取得用地批复,包含且 不限于以下事项:收集有关单位的相关数据;协助甲方核实林草、自然保护区、文 物、水源地等工作;协助甲方核实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占用情况;完成项目永久 基本农田补划报告编制及调入调出勘测定界、项目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调 入调出勘测定界等涉及基本农田补划全部工作内容;材料齐备后组卷、逐级上报;制作报批组件电子报盘;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
征占用林地服务:
①林地勘测定界、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伐区调查设 计文件编制等内业工作;③编制征、占用林地及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并报审,配合 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文 件;④配合发包人接受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⑤在办理征占、用草原相关手续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⑥根据招标人需要,如需先行用地则需提供相关服务;⑦配合本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服务单位完成本标 段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手续组卷工作⑧如需现场复核或解答时,能及时到场配合甲方 招标人。
征占用草地服务:
①草地勘测定界、草地调查等外业工作;②编制征、占用草原申请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批复文件;③配合发 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的各种草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④在办理征占、用草原相关手续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⑤根据招标人需要,如需先行用地则 需提供相关服务;⑥配合本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服务单位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建设 用地手续组卷工作;⑦如需现场复核或解答时,能及时到场配合甲方招标人。
征占用湿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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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编写占用湿地报批服务方案;②组织专家评审;③提交报批服务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通过报批审核等相关批复文件;④配合发包人接 受相关部门的各种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⑤为取得占用湿地报批服务应 完成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穿越自然保护区相关服务:
①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 论证,报上级部门审批,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②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穿越 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报上级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③招标人要求办 理的与本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报告编制工作等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
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
测绘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调查
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规划报告
编制的能力。
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 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林地服务或 草地服务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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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
程详见 5.5)。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登
录《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 CA 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
CA 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 CA 锁后方可投标)。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
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
载操作。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
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
支持:QQ: 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
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3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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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
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
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 信封开标形式相同)。(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
6.4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话:0476-5890698
邮编:024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邮编:010051
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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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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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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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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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1002 室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 |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左旗 |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标段投资估算 |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1.3.4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 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 责任。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 4 其他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不良状况 或不良信用记录 |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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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
| 投标人应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网 上提问”栏中以匿名方式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答 疑澄清文件”栏中发出。投标人需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招标人不另行 通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补遗书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澄清的内容涉及到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同时将澄清的内容上传至内蒙 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 无需确认 |
|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栏中下载查看。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答 疑澄清文件”栏中发出。投标人需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招标人不另行 通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补遗书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澄清的内容涉及到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同时将澄清的内容上传至内蒙 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 |
|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栏中下载查看。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带有编号的补遗书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单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整(¥2,970,000元),其中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肆万整(¥240,000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最高投 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整(¥260,000元);生态保护 红线报告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整(¥300,000 元);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的编制及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叁万整(¥230,000元);黑土地剥离方案编制最高 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整(¥140,000元);基本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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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田补划方案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整(¥310,000 元);先行用地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整 (¥310,000元);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整(¥570,000元);征占用湿地服务最高投标限 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整(¥140,000元);穿越自然保护 区相关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整(¥260,000 元),用地手续组卷报批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 拾壹万整(¥210,000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总价和分项价格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第 BLTDFW 标段 4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 性汇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平台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 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 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现场,场项目联系人按程序在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中查询投标保 证金缴纳信息并现场如实记录,未查询到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 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系统或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情况除外)。(投 标人需保证开标时汇款基本账户的信息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 理信息入库的一致,不一致将导致无法通过验证,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应责任;重新招标项目,系统将随机生成新的虚拟子账号,请投 标人核对账号后,再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中的银行子账户信息,投标人按要求自行选择任意一个账户递交。 |
| (如因平台保证金账户对接未完成,投标人可选择其他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 (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电子保函。采取投标保 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 务平台-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文件中附电子 投标保函凭证或证明文件。 (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 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提供保函编 号及查询码),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投 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彩色复印 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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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4)采用其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险或汇票或本票等形式: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保函等形式。开标现场 不对以此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进 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证明资料证明投标保证 金缴纳情况。 □不要求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 息计算原则 |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 2020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 | 是,要求所有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存档工作。 其他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前应再提供正本 1 份,副 本 8 份(正本应为上传加密文件的彩色复印件,副本应为正本的 黑白复印件)。 |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本款仅限要求 中标的投标人)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标明 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全称 标记格式: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 类招标※※公司(全称)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第一个信封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通 知及电话通知; 第二个信封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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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 标结果通知发出 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结果通知按 7.6 条规定发出中标结果公告,所有投标人可在网 站上查看本项目中标情况,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 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公告期限:3 日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 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采用保证担保或保险或汇票或本票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 银行支行及以上。 □不要求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话:0476-5890698 邮编:024000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右下方操作手册下载。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中相关章节。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 导致的全部责任。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7.4 | 补充: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8.5.1 | 细化: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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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 以不予受理。 |
| 10.2 | 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 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
| 10.3 | 当本招标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调整后路线、建 设规模编写报告书,其增加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每项报价的 30%。 因政府原因中途停工或者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 确定。 |
| 10.4 | 当其中某一项工作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不需要完成时,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此项费用。 |
| 10.5 | 补充: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准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登记联系方式,在规定 时间内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远程解密,完成完整的开标程序。招标人将会在 不见面开标系统群聊栏和开标小组栏中通知第二信封开标的预估时间,各投标人应 当予以确认回复。招标人通知开标等相关事项均以系统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当实 时关注系统的通知消息。如投标人未能准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 大厅参加开标会,超时未解密的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解 密时限均为 30 分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6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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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测绘资质、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 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 5 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一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林地服务或草地服务工作。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4款要求,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1、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林地服务或 草地服务工作。 |
| 技术负责人 | 1 | 1、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 料。 3、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 或林地服务或草地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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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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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己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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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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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不允许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 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 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 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 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 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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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
出响应。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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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己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建议书;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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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编制费用。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含招标项目报告的编制、申报、审批 的所有费用,具体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及伴随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 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安全费、利润和税金、专家评 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投标报价应为完 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的总费用,由投标人包干使用。
当本招标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调整后路线、建设规模编写报告书,其增加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每项报价 的30%。
因政府原因中途停工或者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 人协商确定。
当其中某一项工作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不需要完成时,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此项 费用。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每一单项也不允许超过每一单项的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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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递交的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釆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 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 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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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 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 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①。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 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 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 予认定。
3.5.3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 “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 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响应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备案材料或其它能够反映响应人基 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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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还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 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或相关业
绩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
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视为其中标后能够到本项
目任职,无需提供可撤离承诺。
3.5.5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 前附录4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
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 不允许更换。
3.5.8 投标人需保证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情 况、信用等级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5.9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 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
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
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 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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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
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以下简称“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后,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整本投标文件导入制件工具“第一 个信封投标文件整本上传”节点,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整本投标文件导入制 件工具“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整本上传”节点,再进行制作,评标时评委委员会以“投 标文件整本上传”节点上传的整本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制作工具中有固定格式
的节点均按制作工具的要求填写并同步主体信息库、挑选相应证明材料,同步的证
明材料需与“投标文件整本上传”节点导入的整本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一致,若不一
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之
处,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应将法定代表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将签 名图片粘贴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或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使用 CA 数字证
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将
代理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代理人签字的位置。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
子印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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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评 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7.5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封皮(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 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丟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本款仅限中标人】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 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本章的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 加密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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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方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签到 并录入项目联系的手机号码供紧急情况联系使用。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 人解密”流程开放权限后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 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
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录入项目联系人、手机号后等待开标;(2)查看投标人、技术标解密、技术标导入、技术标唱标、技术标开标结束 打印开标记录表;
(3)在唱标过程中公布投标人名称、服务期限(开标一览表中服务期限应与 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一致,若不一致应以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为准进行评审)。
(4)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解密。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等待经济标开标(招标人会联系技术标 签到时录入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2)公布通过单位、经济标解密、经济标导入、经济标唱标、经济标开标结 束打印开标记录表;
(3)在唱标过程中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投标 函报价大写金额一致,若不一致应以投标函报价大写金额为准进行评审,开标现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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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评标基准价的,应修正评标基准价(如有)。若投标函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 以大写金额为准),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解密。
(4)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
(5)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 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 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 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 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 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 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5.4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的情形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并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招标人应当终止招标,并根据不同情形和 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招标人也可以选择终止招标,采取相应 完善措施,重新组织招标。
(2)继续招标
招标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情形,且招标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招标的,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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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投标文件,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
规则组织投标文件评标,完成招标后续程序。
连续 2 次招标不成功的,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招标。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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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
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
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
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
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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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 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8.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 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 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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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 责任。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 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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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 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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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以开标系统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 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 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 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 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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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 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 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 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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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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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 标 方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优先; (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 2. 1. 1 2. 1. 3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 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7.3 项格式、内容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附转账凭证; 若采用电子保函、保险、汇票、本票等形式的应附相关凭证。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其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险或汇票或本票 等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如采用其他形式保函或保证担保应附由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出具相 关凭证资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 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 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5.2.1 项第(3)目所列相应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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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系统检测未出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电脑机器码一致或从同一个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总限价和各分项报价不超过各分项最高限 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5.2.4 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
| 2. 1. 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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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 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 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报价不一致的,应 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 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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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 4 (1) | 技术 建议 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 建设条件概况分析 | 10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建设条件 概况分析等情况,得 6~10 分 |
| 服务工作内容及方案 | 10 分 | 根据对服务工作内容及方案等情况,得 6~10 分 |
|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 管理措施 | 7 分 | 根据对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 施等情况,得 4.2~7 分 |
| 工作进度计划 | 7 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工作进度计划等情 况,得 4.2~7 分 |
|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 承诺 | 6 分 | 根据对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等 情况,得 3.6~6 分 |
| 2.2. 4 (2) | 人员 | 20 分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 业绩 | 12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 低要求)得 12 分。 |
| 4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 增加 1 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 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4 分,本 项最高加 4 分。 |
| 4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技术负责人每 增加 1 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 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4 分,本 项最高加 4 分。 |
| 2.2. 4 (3) | 评标 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 4 (4) | 业绩 | 25 分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5 分; |
| 10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林地服务或草地服务工作 的业绩加 5 分,本项最高加 10 分。(同一个合同中,包含上 述多项服务内容的,按 1 项业绩进行加分) |
| 信誉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5 分。 |
|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或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不足 3 家的,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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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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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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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 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 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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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每一单项超过每一 单项的最高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 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 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 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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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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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 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 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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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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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乙方:
甲方为开展第标段编号的工作,已接受乙方的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含澄清文件,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技术标准与要求
(5)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6)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
者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三、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进度要求:
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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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工程用地图(含 电子版)控制点测量坐标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一切工作条件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需 要进入项目现场的,甲方给予必要的协调。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包括但不 限于招标项目报告的编制、申报、审批的所有费用,具体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相 关工作及伴随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 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安全费、利润和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 义务。投标报价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的总费用,由中标人包干使用。
(后附各分项服务报价表)
当本招标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调整后路线、建 设规模编写报告书,其增加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每项报价的 30%。
因政府原因中途停工或者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 确定。
2、当其中某一项工作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不需要完成时,甲方将不再支付此项 费用。
3、服务费由甲方分阶段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政府资金到位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完成各分项服务内容报告的编制、报批 等相关工作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 28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各分项报价金额的 20%;在取得相应批复后 28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各分项报价金额的 30%;在建设用地 手续批复后 28 天内,支付相应费用的 45%。剩余 5%在项目交工且取得交工证书 后 28 天内一次性支付,并退还乙方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有效期自甲方与乙方 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并取得交工证书之日止。
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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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保护知识产权及遵守保密义务如下:
1、本合同项下委托工作成果的著作权、申请专利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 有。甲方在合法使用成果的过程中,如出现任何第三者对成果主张知识产权而引起
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和其他第三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 所有。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 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乙方完成该新的技术成果不得违反本合同的保
密义务并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为进行委托工作而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 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
5、保密内容: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图纸和文件,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为 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6、涉密人员范围: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指派的人员及其他可能了解本项目相 关信息的人员。
七、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审查;
2、由乙方组织专家以审查会形式对成果进行审核。
3、最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成果性文件视为对乙方工作的最终验收。
4、需要取得批复文件的,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成果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0.1% 的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0%,同时甲方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相关报批未获得成果文件的,甲方可对乙方课以合同总 价 30%的违约金,同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主要人员,如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离职、辞 退、伤残、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更换的,必须提供有效
并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材料证明上述人员的更换是不可避免的,在征得甲方
同意后可以用不低于原负责人资历和经验的人员予以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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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乙方必须用不低于原 负责人资历和经验的人员予以替换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课以 2 万 元/次的违约金,并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
4、乙方应对所有技术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若乙方泄露了与 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10%签 约合同价的罚款。并将其行为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九、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1、对本合同书的任何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盖章、授权代理 人签字后生效。对本合同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
有抵触,以补充修改文件约定为准。
2、乙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十、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
以解除本合同:
1、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自然灾害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无法履行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或无力偿还债务;
3、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变成是违法的;
4、合同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 发出书面解约通知,该通知到达时本合同终止;
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保密条款等依照其 性质不能终止的条款继续有效。
6、合同解除或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对守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
的,应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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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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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
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 称“委托人”)与该项目(标段名称)服务单位(服 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
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让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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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 受托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 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劳务队伍。
3.受托人的义务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礼品。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 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
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
市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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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
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受托人或受托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的批复文件并递交报批资料之日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服务合同的附
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六
份,双方各执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送交委托人和受
托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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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 人员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土地服务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最近 5 年内至少参加过 1 项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或规划选址或土地预审服务工 作。 |
| 林草服务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最近 5 年内至少参加过 1 项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林地或草地服务工作。 |
| 湿地服务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穿越保护区服务 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1、分项负责人的具体人选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派驻的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应符合
上表规定,且不允许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管理岗位的人员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配
合。
2、以上表中所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
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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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 于( 发 包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发 包 人 ” ) 接 受(服务单位名称)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 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服务单位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 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 批服务成果文件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服务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 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服务单位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 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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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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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项目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置位于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南7公里处,搭接S28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地方高速公路宝日勿苏互通,终点搭接G5511大板至天山 段高速公路林东互通,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约52.6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 线共设桥梁14座,其中大中桥1824m/9座,小桥113.5m/5座。养护工区2处,停车 区1处。
三、服务范围:根据旗县、市、自治区三级政府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项
目前期所需相关规划办理、勘测评估、评审审核、立项批复、相关征求意见、报告
编制、报告评审、验收取证等内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合同内全部手续办
理。通过项目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办理,最终取得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
施工许可证等,确保项目合法开工、验收。
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序号 | 技术服务分 项内容 | 标准要求 | 进度要求 |
| 1 | 勘测定界 | 编制勘测定界报告,通过各 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 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勘测定界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5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含 补正时间),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 成果文件。 |
| 2 | 建 设 用 地 组 卷报批 | 完成项目土地报批组件中 包含的所有事项及工作内 容,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 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用地 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勘测定界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5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含 补正时间),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 成果文件。 |
| 3 |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专 章 报 告(如需要) | 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 析专章报告,取得专家论证 意见,通过评审,并取得相 关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节约集约用地报批手续,具备报 批条件,再 15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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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生 态 保 护 红 线报告 | 编制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 线论证报告,取得专家论证 意见,通过评审;取得内蒙 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 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报批手续,具备报 批条件,再 15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5 | 黑 土 地 剥 离 方案 | 编制黑土地剥离方案,通过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组织评审会议,按要求办理 的与本项目黑土地剥离方 案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黑土地剥离方案报批手续,具备 报批条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 件,再 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6 | 土 地 复 垦 方 案编制 |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各 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 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土地复垦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7 | 基 本 农 田 补 划 |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资料的 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 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 关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基本农田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8 | 先行用地 | 先行用地方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 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 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先行用地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9 | 林地服务 | 林地勘测定界、林业调查等 外业工作,使用林地可行性 报告、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编 制,编制征、占用林地及采 伐许可证申请材料并报审,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 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 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 天内完成林地服务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10 | 草地服务 | 草地勘测定界、草地调查等 外业工作,编制征、占用草 原申请材料并报审,通过各 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 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 天内完成草地服务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 11 | 湿地服务 | 占用湿地报批服务方案的 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 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 天内完成占用湿地报批手续,具备报批条 件,再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 10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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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批复 | |
| 12 | 穿 越 自 然 保 护 区 相 关 服 务 |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 响评价报告和穿越自然保 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 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 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行 政许可 | 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 天内完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报告的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再 30 个日 历天内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再 30 个日 历天内完成穿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 报告的编制,具备报批条件,再 30 个日 历天内取得上级部门行政许可,再 10 个 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
五.参考标准规范
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
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明确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和用
地审批、使用等规定。
2、《自然资源部等 7 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 号),对基础设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提出工作要求。
3、《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指导节约集约
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
4、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文件,确
保项目用地与地方规划相协调。
5、行业相关的用地指标标准,如风电项目的土地使用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等。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实施条例,明确林
草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审批、使用等规定。
7、《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8、《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 号);
9、《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 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 号);
10、《国家林业局关于颁发<“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规定>(试行)的通 知》(林资发〔2004〕14 号);
11、《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 年 1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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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27 号);
1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 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内财非税〔2016〕375 号);
1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林资发〔2019〕25 号);
15、《自然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 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 号)。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方必需保证所提交报告成果真实、可靠。服务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行为。
2.本项目时间紧迫,按照服务内容表格中的时限完成。服务方应制定工作计
划和步骤,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招标人需要调整,服务方
应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前提下,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执行计划。
3.项目实施前,服务方应提交项目工作的详细组织和实施计划。
4.服务方应遵守有关保密要求,双方互通的技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5.服务方项目交付数量为:所有文本资料 6 套及所有电子版资料 1 套(光盘 和 U 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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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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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15040120250813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自治区
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 土地服务类招标
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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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其他资料
六、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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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
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
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
4.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限:。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
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分项负责人,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且不进行
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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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 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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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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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投
标人应在此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 银行汇款(网银转账)回执或转账支票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保成功后下载、打印加密保函或保险保单扫描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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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银行保函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 加第标 段 编 号 的 投 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 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 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 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注:1、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格式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进行修改,若投标 人不能按上述担保有效期出具保函的,该保函亦可采用固定有效期,其内容可修改为:“本 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但有效期不 得少于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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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要求签字之处,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其中 |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 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 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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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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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项目等级 | |
| 项目总投资 | |
| 合同价格 | |
| 承担的工作 | |
| 服务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完成情况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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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 1 |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且处于有效期内 | |
| 2 |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 3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 4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 5 |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6 |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
| 7 |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8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
注: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3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
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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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 |
| 技术职称 | | 学历 | | 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 |
| 工作年限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 |
| 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获奖情况 |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 备注 |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 责人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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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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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建议书
格式自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建设条件概况分析 2. 服务工作内容及方案
3.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
4. 工作进度计划
5.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6. 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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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15040120250813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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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服务类招标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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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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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 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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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表
| 序号 | 项目 | 服务期(日历天) | 报价(元) |
| 1 | 勘测定界 | | |
| 2 | 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 | |
| 3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 |
| 4 | 生态保护红线报告 | | |
| 5 | 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的 编制及服务 | | |
| 6 | 黑土地剥离方案编制 | | |
| 7 |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 | |
| 8 | 先行用地 | | |
| 9 | 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 | | |
|
| 10 | 征占用湿地服务 | | |
| 11 | 穿越自然保护区相关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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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305 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报价表中所列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当其中某一项工作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不需要完成时,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此项 费用。
(3)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包括但不限 于招标项目报告的编制、申报、审批的所有费用,具体为: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及伴随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 设施、设备、通讯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安全费、利润和 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 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投标报价应为完 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的总费用,由中标人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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