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发布日期:2025-08-29

【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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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招标编号:NMBBFA20250822002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上一期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了切实提高全网运行维护质量,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落实集团公司对现场综合化维护外包的相关要求,特启动本次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采购。
    1.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现场综合化维护工作范围内的主动性维护作业计划、障碍处理、风险操作、现场资源管理、业务开通、工程配合、技术支持、指挥任务八大场景的现场维护工作,主要维护内容如下:
(1)配套动环:锡林郭勒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的自主产权B、C、D类机房及电源、空调、动环系统采集点等配套现场设备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2)无线设备:锡林郭勒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内基站主设备及自有基站配套,室内分布系统的信源主设备及配套,天馈分布系统主设备及配套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3)线路:除已签署干线光缆代维合同的段落外,二级分光器以上(包含二级分光器)其他所有管辖区域内光电缆、自有产权及购置管道、人井、光交的维护(包括已签署干线光缆代维合同段落的引接段及干线承载本地网业务的光缆)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4)设备(B、C、D类机房):锡林郭勒分公司所管辖区域内汇聚层的数据、传输、交换设备,以设备端口为界,端口以下所有设备、线缆的现场维护工作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1.3采购预算:不含税846万元,税率6%,含税896.76万元。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现场综合代维项目采购方案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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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不含税84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核)
2.1.5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含税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维护类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人员证书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配备1名专职项目经理,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有人员清单(清单中列明所有人员姓名、职责等基础信息)、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能够体现所有提供的人员姓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仅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即可。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08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1号
地    址:
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8947130472@189.cn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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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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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053003455003039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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