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9-08

【招标公告】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9/5 10:32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 房租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现公开征集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候选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租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 管人员。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 行的重大诚信问题。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7供应商承诺在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 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 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 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 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 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1.供应商非建设银行员工 及其关联方,与建设银行员工无任何关联关系。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1/3 2025/9/5 10:32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获取时间:从2025-09-05 11:30:00到2025-09-12 12:00:00。 获取方式:登录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首页进入《供应商征集》栏目,发布主体选择:分行,地区选 择: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即可看到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设银行采购平台 (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 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2.提交客服审核后,可邮件或电话联系采购部门联系人,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3.审核通 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 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4.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 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 维护。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候选资格,请知悉。。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2 12:00: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2 12:00:00。 开标地点: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七、其他 一、报名所需材料(重点提示:请同步更新龙集采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如未更新,可能影响候选资格,除以下资料 外,请确保龙集采企业信息各项上传材料的清晰可辨认。)1.在龙集采财务报表中上传经审计或加盖公章的最近三 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请确认龙集采系统上传的财务报表数 据年份正确,数值一致。 (上传路径:基础管理一基础信息维护一财务信息)2.参与意向征询函 (附件2)。3.承诺 函(附件3)。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涉及多级授权须提供完整授权证明材料。5.相关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6.营业场所照片(需至少包含(1)营业场所所在建筑物外观、 (2)建 筑物内部企业位置指引(若有)(3)门楣招牌、(4)内部工作环境),需加盖公章。7.营业场所权属证明材 料,如非企业直接拥有或租赁,需提供权属方提供给企业房屋使用的证明材料。8.报名联系人必须为龙集采系统 “基本信息”授权书中法人指定的被授权人。以上2-8项电子材料请以PDF文件按内容逐个提供证书等材料确认,文 件命名按我行入库资质要求规范为“公司名称+资质名称”,如 ***公司(营业执照)” 咏**公司(经验与案 例)” ***公司(承诺与声明)”等,供应商需按顺序在本项目报名材料处分别上传以上材料。二、报名步骤登 录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首页进入《供应商征集》栏目,发布主体选择:分行,地区选择:内蒙古自治 区分行,即可看到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设银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 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2提交客服 审核后,可邮件或电话联系采购部门联系人,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3.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 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 材料恕不退还。4.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 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未更新,可能影响候选资格,请知悉。三、注意事项1.能够完全满足建设银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 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建设银行邀请函,贵公 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设银行有权对贵公 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设银行所有采购活动。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 格以建设银行最终通知为准。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黑名单。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 银行联系。6.建设银行持续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鼓励供应商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收款账户为建设 银行对公账户的可开通对公钱包,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的可开通个人|类钱包。供应商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可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2/3 2025/9/5 10:32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自行在龙集采平台添加账号信息。7建设银行授权的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ibuy.ccb.com)、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金采网(www.cfcpn.com)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 行不予承担责任。四、中国建设银行采购合作供应商禁止性规定供应商须确保遵守:1.严禁与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 员或其亲属发生不正当资金往来。2.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 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以留存、试用样品为名,变相提供其他好处。3.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 员或其亲属提供宴请、住宿、度假、旅游、文体娱乐等服务。4.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出借钱款、 房屋、车辆等,或出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5.严禁为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报销或支付(代垫)应 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商品购买等。6.严禁为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亲属上 学、就业、经商、出国等提供帮助。7.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违规提供兼职取酬、有偿中介服务的 岗位,或违规提供股份、期权和内幕消息。8.严禁在采购环节(包括调查、检查、调研、投诉质疑等)中使用通过 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提供虚假的资质证书、财务报表、合同案例、发票、项目负责人 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9.严禁泄露采购过程中知悉的建设银行及其客户、有关单位和个人 尚未公开的信息。10.严禁围标串标建设银行采购项目;严禁采取诋毁竞争对手、散布虚假消息、捏造不实信息等 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或扰乱采购秩序。11.严禁提供合同约定外的商品、虚假供货、违规换货等。12.严禁与 建设银行员工串通操纵采购,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常见问题1.我司已报名,什么时候能收到邀请函?报名不代表 成为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非招标项目。待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启动行内审核及审批流程择优选取。如通过后在系统 内向确定候选供应商发放邀请函,对未入选的不再另行通知。2我司已报名,不知道有没有成功?在龙集采平台可 查看,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菜单即可查看是否已完成报名。;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建设银行大厦 联系人:*** 电话:*** 邮件:nm_cwkjb_gysglk.nm@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建设银行大厦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袭丹菲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3/3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关于呼和浩特昭乌达南路支行营业用房续租的采购申 请采购需求正文(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租赁) (一般包括以下所列内容) 建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 一、对候选供应商的要求 候选供应商非我行员工,与我行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及 员工无关联关系。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 二、拟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89号紫云花园4 号楼一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16 平方米。拟续租三年, 租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三、房屋质量要求 1.房屋结构、天面、门窗、卫生间、室内电气管线和 给排水管道等完好,无渗漏。 2.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出 租方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 (1)出租方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 承租方予以协助配合。 (2)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维修请求后,出租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的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 (3)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 务。 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 赔偿。 4.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根据 自身营业、办公用房的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增设附 属设施和设备,且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需恢复原状。按 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 审批手续。 5.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 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承租方有权在 不损害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将增设的附属设施及设备拆 走。 四、房屋供应安排 1.出租方应当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 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保证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水、 电的正常供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租赁房屋的影响。 2.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出租 房屋主体结构、外墙及楼板、屋面防水、上下水管道和公 共区域消防设施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除承租方 使用不当外),以保障承租方正常安全使用。 3.非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房屋及设施损坏,承租 方向出租方提出维修需求后,出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出 租方拒不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款项支付要求 租金按年支付,以电子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出租方于 合同签订日后20日内向承租方开具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房 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发票 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该年租金。此后每年房屋租 金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 租方支付该年租金。 六、报价要求 1.按照整个3年租赁期租金含税总价报价。 2.出租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由出 租方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向固定资产所有权人收取的 其他费用,应由出租方负担。 (2)其他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按规定整体大楼公 用设施的维修。 (3)房屋租金中不包含水电费、采暖费。 七、其他约定 1.在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出租方免费提 供楼顶或墙外立面招牌位置。 2.所有有关房屋出租而引起的税项负担、国家及地方 政府针对出租的房屋征收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出 租方承担。 3.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仍需继续租赁房屋,提前6个 月告知出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4.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将房屋进行出售,在6个月前 书面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且房屋买卖不得影响本租赁事项执行。 5.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将房屋进行抵押。 6.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决策、网点规划迁址或其 他原因造成难以继续履行该合同的,承租方有权书面通知 出租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提前60日通 知出租方。租金按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7.租赁期内,因出租方原因无法继续履约需解除合同 的,应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重新选址搬迁时间,此选址、 搬迁时间内免除租金,并赔偿我行剩余装修期限应分摊的 装修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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