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卫具、洁具采购询价询价邀请函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卫具、洁具采购询价询价邀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57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执行标准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台下盆
国标
45cm*38cm

25

2
柜盆
国标
宽850mm

4

3
下水短管
国标
伸缩型

25

4
上水短管
国标
φ25mm

21

5
水龙头
国标
冷热一体式

8

6
单冷水龙头
国标
6分

20

7
单水
国标
4分

21

8
坐便
国标
350mm*350mm*400mm

9

9
蹲便
国标
长580mm

35

10
小便池
国标
高720mm

12

11
拖布池
国标
400*400mm

9

12
地漏
国标
10cm*10cm

36

13
角阀
国标
6分

35

14
铜阀门
国标
DN25

1

15
过滤器
国标
DN65

1

16
尖软节
国标
DN25,长80cm

4

17
软连接
国标
长80cm

20

18
花洒
国标
25cm*25mm

35

19
钢化玻璃淋浴房
国标
半径1.5m,高2m

4

20
五孔插座
国标
欧普10A

458

21
插座
国标
欧普16A

40

22
单开开关
国标
欧普10A

95

23
双开开关
国标
欧普10A

138

24
三开开关
国标
欧普10A

28

25
防溅盒
国标
86型

80

26
带蓄电池应急单管荧光灯
国标
欧普25W

52

27
带蓄电池应急双管荧光灯
国标
欧普18W

30

28
单管荧光灯
国标
欧普18W

32

29
双管荧光灯
国标
欧普36W

24

30
防水壁灯
国标
欧普18W

8

31
平板灯
国标
欧普40W,30*60cm

81

32
平板灯边框边框
国标
30*60cm

81

33
超薄平板灯
国标
欧普40W,60*60cm

160

34
面板灯带风机
国标
欧普30*60cm

45

35
带蓄电池应急吸顶灯
国标
欧普18W

18

36
LED吸顶灯
国标
欧普18WIP56型

14

37
LED吸顶灯
国标
欧普18W

15

38
LED吸顶灯
国标
欧普18W,人体红外感控开关

42

39
LED吸顶灯
国标
欧普18W声光控制

13

40
牛眼灯
国标
欧普18W

8

41
面板灯
国标
欧普40W

61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
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满足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方现场进行点数验收。供方供应的货物实际结算数量以供需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 80 %;
(3)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1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15 %,依次类推;
(4)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 5 %货款。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1851494882@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五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wjx.cn/vm/ws1Pd22.aspx
 
 
 
2025年9月12日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内蒙古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