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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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赛罕区华熙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YXG-2025-0915)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国有资金:550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赛罕区华熙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等要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整
治区域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
导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且同时为全
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3、投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hwww,creditchina.goy.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kwenshu.court.gov.cn/)其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9-18 09:00:00到2025-09-24 17:00: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2:30-17:00分
(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盖章扫描以PDF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gyit2025@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2)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0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一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10 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有效的联
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v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p://www,nmgygcg.com/);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赛罕区华熙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呼和浩特赛罕区华熙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71号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讨号板新村
  联系人:***
  电话:***
  邮件:gyjt2025@163.com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提示: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代理公司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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