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生产维护材料、生产准备费等设备材料询比采购(第一部分)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发布日期:2025-09-19

【招标公告】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生产维护材料、生产准备费等设备材料询比采购(第一部分)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生产维护材料、生产准备费等设备材料询比采购(第一部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生产维护材料、生产准备费等设备材料
询比采购(第一部分)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WJ-EG-20250054)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生产维护材料、生产准备费等设备材料询比采购(第一部分),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期:详见公告附表;
5.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5:电缆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90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6:钢管杆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83标段(钢管杆)”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7:水泥杆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98标段(混凝土电杆 (含三盘品类))”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8:避雷器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29标段(10kV及以下避雷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9:零星物资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电流互感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10:计量箱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计量箱)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11:金具
    (1)供应商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116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用于35kV-220kV工程))”或者“第139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 (用于10kV及以下工程))”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12:锁具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17:00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3.获取方式: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具体流程为: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
(3)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4)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首先登录官网:https://ecp.impc.com.cn:21002,首页搜索【常见问题】-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注: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时,请使用最新版本投标工具。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9月18日-2025年0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场所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72-3397260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成交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163.com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bjzwj2023@163.com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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